自 2月15日起,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学生为主要消费群体的经营者食品安全状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查处不按食品储存条件经营、不符合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股所统一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
一是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经营户。二是检查食品、食品原料采购,对不能提供食品合法来源,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三是检查食品质量,加强对学校周边超市、食杂店、小餐饮的检查,对发现过期、劣质、腐败变质的食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四是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不符合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坚决调离岗位。五是检查餐饮具洗消状况,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配备消毒设施不符合规定,餐饮具清洗、消毒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六是开展厨房大扫除,要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校园周边小餐饮,及时开展厨房大扫除,认真清理厨房地面,做到无油垢、污垢、污水,灶台附近保持清洁;清理厨房顶棚,使其干燥整洁、无发霉和熏黑情况;清洗厨房案板,做到无霉斑,使用后通风晾干,不得使用开裂的案板、菜墩。七是加强留样管理,保证每种食品留样数量不得低于 100g ,留样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八是检查乳制品的经营条件,严禁销售变质、破损或者不符合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对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需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需冷藏销售的乳制品严格按照产品标签明示的储存温度进行存放。九是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38家,校外小饭桌11家,学校周边食杂店45家、小餐饮1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1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下一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制定不同频次、不同重点的检查计划,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工作,重点打击治理校园周边小摊小贩,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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