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服务 > 惠民政策
五原县使用上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公示
来源: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16:27 作者:王伟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县对上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共涉及9乡镇,110名动物防疫员和1个规模养殖场,涉及上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合计210万元。

乡镇及防疫员明细、金额、考核办法及非洲猪瘟扑杀补贴标准、猪场信息等见附件。

附件1: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docx

附件2:2022年动物防疫考核办法.docx

附件3:2022年全年公司合作社防疫员工资.xlsx

附件4:2022全年防疫员工资.xls

附件5: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标准.docx

附件6: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花名表.xlsx

举报电话:7960878

地址:五原县农牧综合大楼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