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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1:02 作者:五原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3〕16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保障,确保全县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都能顺利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巩固全县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应贷尽贷”,做好“精准助贷”。

    二、贷款及还款主要政策

    可以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办理,续贷的学生原则上要在上年度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续贷。

    (一)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五原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五原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不超过贷款额度的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可适当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高出的部分用于学生的短期生活费。

    (四)贷款程序: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二步贷款学生自主提前完成,第三、四步在现场完成,第五步由高校负责老师完成。

    第一步:新生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第二步:在线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贷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注意:首次贷款的高中未预申请学生,需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字承诺。)

    第三步:提供贷款材料。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2)学生及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针对未预申请学生);

    续贷: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网上提交“续贷声明”进行远程办理,也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即可办理。现场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2)现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四步:工作人员扫描资料,签订电子合同,然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交到大学资助中心。

    第五步:录入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学校,请高校经办教师在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2.邮储银行助学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步:识别华安助学二维码,或在微信里搜索华安助学小程序,点击立即体验,点击贷款申请☞去登录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毕点击☞贷款申请。

    第二步:输入个人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信息填写、点击下一步,填写联系人信息(父母监护人信息与紧急联系人信息不能为同一人。),接下来根据录取通知书填写学校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京原南门对面邮储银行营业厅办理邮政银行卡),上传资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户口本个人页,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下载打印,签字后上传)

    第三步:点击文本,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点击同意签署。

    第四步: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按系统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

    第五步: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学校,请高校经办教师在10月3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续贷:邮储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分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就读和内蒙古自治区外就读两种场景,需按照高校所在地做相应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内高校就读学生:系统每年会在5-6月份自动生成本年度续贷,贷款学生只需在开学时携带《贷款受理证明[2023年度]》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老师线上回执审核即可。《贷款受理证明[2023年度]》下载路径:华安助学小程序-个人中心-合同资料,将电子版《贷款受理证明》发送至绑定的邮箱,即可下载并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外高校就读学生:需携带本年度《高校回执》单,开学时带至学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处,核实《高校回执》上最新信息,无误后盖章并拍照上传至小程序等待审核即可。《高校回执》下载路径:华安助学小程序首页-回执确认,将“高校回执”模板发送至绑定的邮箱,即可下载并打印。《高校回执》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请同学们注意开学后及时上传回执。

    注:往年有过放款记录,并且还没有毕业的同学才会生成续贷,如果上年度申请贷款但没有放款成功,今年需要重新申请。由于休学、服兵役或其他原因需要取消本年度续贷的,可联系华安助学客服取消。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六)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

    贷款时间:2023年7月24日正常工作日开始办理。

    还款时间: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1月1日到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经济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一次性结清或分期结清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每月15日前申请的(除11月外)利息算至当月20日,15日后申请的利息算至下个月20日。特别说明:今年免除了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还可延期偿还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办理流程详见《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可微信搜索“五原教育”公众号查阅)。

    还款方式:(1)通过“云闪付”APP还款;(2)“支付宝”APP还款;(3)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刷卡还款。

    三、应急管理

    1.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加强贷款地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助学贷款、学生资助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防止拥挤。

    2.所有涉及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和办贷学生(家长)进入办贷大厅前,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正在感染新冠病毒或体温异常人员(体温≥37.3°),请使用远程办理程序贷款或身体康复后再到现场办理。

    3.所有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办完手续后,要迅速离开现场,不得在办贷大厅内外逗留。

    四、特别提示

    1.高中预申请:高三学年应届毕业生中的脱贫人口(享受政策学生)、动态监测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及县外就读少数困难学生等,在前期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为高中预申请学生。贷款学生是否预申请情况在申请表右上方显示。

    2.《受理证明》上交时限;学生现场贷款后,请务必将《受理证明》及时交就读学校资助老师,否则贷款不成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国开行贷款有专用贷款支付宝账户,需要实名认证。首贷学生贷款后适时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含从未实名认证过的续贷学生),该账户是你余额提现和今后还本付息的唯一账户。

    4.信息维护及毕业确认:每位贷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续贷学生每年贷款前必须登录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可以到现场办理,也可以申请远程受理。高校毕业时学生需登录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5.特殊情况处理:学生贷款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学的要及时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谢绝(贷款已成功的要及时偿还贷款);第一年贷款成功后退学的要及时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并结清贷款” ,第二年重新考入新高校需要贷款的按首次贷款处理;贷款期间休学、参军、毕业后升学的学生要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或还款计划变更”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关于贷款合同签字:首次贷款的贷款合同不允许代签,必须学生本人及共同贷款人共同到现场签字确认。续贷决不允许第三人代办,必须学生本人或共同贷款人其中一人到现场办理,或者申请远程受理。

    7.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首次贷款时,要求未预申请学生本人据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诚信承诺签字,无需到相关部门盖章认定,但所填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8.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贷款及还款业务指导,联系电话:0478-5251844。贷款学生也可以在上班时间通过移动电话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相关问题。

    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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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23 11:02

    信息来源:教育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3〕16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保障,确保全县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都能顺利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巩固全县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应贷尽贷”,做好“精准助贷”。

    二、贷款及还款主要政策

    可以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办理,续贷的学生原则上要在上年度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续贷。

    (一)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五原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五原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不超过贷款额度的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可适当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高出的部分用于学生的短期生活费。

    (四)贷款程序: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二步贷款学生自主提前完成,第三、四步在现场完成,第五步由高校负责老师完成。

    第一步:新生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第二步:在线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贷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注意:首次贷款的高中未预申请学生,需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字承诺。)

    第三步:提供贷款材料。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2)学生及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针对未预申请学生);

    续贷: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网上提交“续贷声明”进行远程办理,也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即可办理。现场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2)现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四步:工作人员扫描资料,签订电子合同,然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交到大学资助中心。

    第五步:录入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学校,请高校经办教师在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2.邮储银行助学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步:识别华安助学二维码,或在微信里搜索华安助学小程序,点击立即体验,点击贷款申请☞去登录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毕点击☞贷款申请。

    第二步:输入个人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信息填写、点击下一步,填写联系人信息(父母监护人信息与紧急联系人信息不能为同一人。),接下来根据录取通知书填写学校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京原南门对面邮储银行营业厅办理邮政银行卡),上传资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户口本个人页,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下载打印,签字后上传)

    第三步:点击文本,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点击同意签署。

    第四步: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按系统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

    第五步: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学校,请高校经办教师在10月3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续贷:邮储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分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就读和内蒙古自治区外就读两种场景,需按照高校所在地做相应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内高校就读学生:系统每年会在5-6月份自动生成本年度续贷,贷款学生只需在开学时携带《贷款受理证明[2023年度]》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老师线上回执审核即可。《贷款受理证明[2023年度]》下载路径:华安助学小程序-个人中心-合同资料,将电子版《贷款受理证明》发送至绑定的邮箱,即可下载并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外高校就读学生:需携带本年度《高校回执》单,开学时带至学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处,核实《高校回执》上最新信息,无误后盖章并拍照上传至小程序等待审核即可。《高校回执》下载路径:华安助学小程序首页-回执确认,将“高校回执”模板发送至绑定的邮箱,即可下载并打印。《高校回执》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请同学们注意开学后及时上传回执。

    注:往年有过放款记录,并且还没有毕业的同学才会生成续贷,如果上年度申请贷款但没有放款成功,今年需要重新申请。由于休学、服兵役或其他原因需要取消本年度续贷的,可联系华安助学客服取消。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六)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

    贷款时间:2023年7月24日正常工作日开始办理。

    还款时间: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1月1日到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经济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一次性结清或分期结清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每月15日前申请的(除11月外)利息算至当月20日,15日后申请的利息算至下个月20日。特别说明:今年免除了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还可延期偿还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办理流程详见《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可微信搜索“五原教育”公众号查阅)。

    还款方式:(1)通过“云闪付”APP还款;(2)“支付宝”APP还款;(3)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刷卡还款。

    三、应急管理

    1.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加强贷款地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助学贷款、学生资助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防止拥挤。

    2.所有涉及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和办贷学生(家长)进入办贷大厅前,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正在感染新冠病毒或体温异常人员(体温≥37.3°),请使用远程办理程序贷款或身体康复后再到现场办理。

    3.所有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办完手续后,要迅速离开现场,不得在办贷大厅内外逗留。

    四、特别提示

    1.高中预申请:高三学年应届毕业生中的脱贫人口(享受政策学生)、动态监测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及县外就读少数困难学生等,在前期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为高中预申请学生。贷款学生是否预申请情况在申请表右上方显示。

    2.《受理证明》上交时限;学生现场贷款后,请务必将《受理证明》及时交就读学校资助老师,否则贷款不成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国开行贷款有专用贷款支付宝账户,需要实名认证。首贷学生贷款后适时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含从未实名认证过的续贷学生),该账户是你余额提现和今后还本付息的唯一账户。

    4.信息维护及毕业确认:每位贷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续贷学生每年贷款前必须登录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可以到现场办理,也可以申请远程受理。高校毕业时学生需登录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5.特殊情况处理:学生贷款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学的要及时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谢绝(贷款已成功的要及时偿还贷款);第一年贷款成功后退学的要及时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并结清贷款” ,第二年重新考入新高校需要贷款的按首次贷款处理;贷款期间休学、参军、毕业后升学的学生要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或还款计划变更”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关于贷款合同签字:首次贷款的贷款合同不允许代签,必须学生本人及共同贷款人共同到现场签字确认。续贷决不允许第三人代办,必须学生本人或共同贷款人其中一人到现场办理,或者申请远程受理。

    7.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首次贷款时,要求未预申请学生本人据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诚信承诺签字,无需到相关部门盖章认定,但所填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8.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贷款及还款业务指导,联系电话:0478-5251844。贷款学生也可以在上班时间通过移动电话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相关问题。

    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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