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具备的条件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型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进行划分认定。
(二)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100人以下的企业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的。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贴息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根据内财金[2020]502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最高3厘)。
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资格审核申请表(包括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盖章);
4、企业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6、企业与新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7、股东会同意申请贷款决议(由股东会成员签字、企业盖章);
备注:以上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做二套申报材料,复印件(A4纸)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资料汇编成册。提交上述汇编资料时应与原件一起携带以备审验。
办理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一楼西厅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478-5250492 0478-5250497
联系人:侯利军 南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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