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公开 > 安全生产
    五原县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3:35 作者: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广大居民、各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河道水位波动上涨、农田积水、城市内涝、低洼地带积水等防汛安全风险持续攀升,为全面筑牢全县防洪防汛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依据防汛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五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就全县汛期防洪防汛安全有关事项公告: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绷防汛安全之弦

    汛期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力大、防范难度高的特点。全县上下要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汛理念。各乡镇、社区、村组及各行业、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防汛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通过官方新媒体、广播、微信群、村村响等正规渠道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动态,常态化做好防汛避险准备,全力防范各类汛期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守禁区规定,杜绝野外涉险行为

    汛期全域河道、灌渠、水库、行洪通道、危险过水路面、过桥涵洞及城镇低洼积水区域为重点危险区域。汛期严禁一切人员、车辆进入河堤岸坡、泄洪区域逗留、垂钓、戏水、露营、拍照打卡;严禁在漫水桥、危旧桥梁、低洼路段停留通行;严禁在河道、灌渠内洗车、放牧、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杜绝侵占行洪通道、阻碍行洪的违法行为。

    各类户外作业人员、种养殖从业者、外来务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防汛管控规定,强降雨天气立即停止野外施工、农田作业、河湖作业,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坚决杜绝冒险作业、违规作业。

    三、做好居家防范,排查整治身边隐患

    广大居民要常态化开展居家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清理阳台、院落、楼顶杂物,疏通房屋排水管道、院落排水沟渠,防止雨水淤积、倒灌。提前加固门窗、空调外机、太阳能设备、围挡、广告牌等室外设施,妥善收纳高空悬挂物品,防范大风暴雨引发高空坠物事故。

    房屋、院落出现积水倒灌、墙体渗水开裂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严防触电、燃气泄漏、墙体坍塌等安全事故。雨天严禁使用露天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避免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触电事故;积水路段严禁通行,坚决不盲目涉水、蹚水出行,远离积水井盖、排水篦子、地下管线井口等危险点位。

    四、紧盯重点区域,落实避险转移要求

    居住在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简易工棚、河道周边区域的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提前做好应急避险准备。接到乡镇、社区、村组及防汛工作人员的预警通知、撤离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快速响应,携带必备物资迅速有序撤离至指定安全避险点位,不得拖延观望、不得贪恋财物、不得拒不配合。

    险情、汛情未完全解除前,已转移群众严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居住、逗留,坚决杜绝擅自回迁引发次生灾害事故。各单位、各属地要重点做好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监护和帮扶转移工作,严防无人监管状态下发生安全意外。

    五、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全域防汛防线

    各机关单位、企业、商铺、建筑工地、景区、养殖场等经营主体及责任人,严格落实防汛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厂区、场区、经营区域防汛隐患排查,配齐防汛沙袋、水泵、照明设备、应急食品等防汛物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堤防、水库、道路、排水设施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及时清理行洪障碍、疏通排水管网,前置防汛应急力量和物资,全面做好险情处置、人员转移、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六、规范舆情导向,科学应对突发险情

    全县汛情、灾情、防汛处置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编造、转发、传播未经证实的汛情谣言、不实信息,严禁夸大灾情、制造恐慌,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广大群众如遇暴雨积水、河道险情、房屋隐患、人员被困等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应急、防汛部门求助,切勿盲目自救、盲目施救。发现他人遇险,严禁私自下河、下渠施救,优先拨打求救电话,等待专业救援,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二次伤亡。

    七、强化刚性约束,严肃追责问责

    防汛工作人人有责。对拒不服从防汛管控、拒不执行撤离指令、滞留危险区域、阻碍防汛巡查、阻挠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个人违规行为引发安全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各责任单位因履职不到位、排查不彻底、处置不及时、值守空岗引发险情事故的,严格追责问责。

    五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五原县开展2026年防汛抢险救援综合实战演练 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 下一篇: 五原县开展2026年防汛抢险救援综合实战演练 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安全生产
    五原县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13:35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广大居民、各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河道水位波动上涨、农田积水、城市内涝、低洼地带积水等防汛安全风险持续攀升,为全面筑牢全县防洪防汛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依据防汛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五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就全县汛期防洪防汛安全有关事项公告: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绷防汛安全之弦

    汛期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力大、防范难度高的特点。全县上下要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汛理念。各乡镇、社区、村组及各行业、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防汛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通过官方新媒体、广播、微信群、村村响等正规渠道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动态,常态化做好防汛避险准备,全力防范各类汛期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守禁区规定,杜绝野外涉险行为

    汛期全域河道、灌渠、水库、行洪通道、危险过水路面、过桥涵洞及城镇低洼积水区域为重点危险区域。汛期严禁一切人员、车辆进入河堤岸坡、泄洪区域逗留、垂钓、戏水、露营、拍照打卡;严禁在漫水桥、危旧桥梁、低洼路段停留通行;严禁在河道、灌渠内洗车、放牧、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杜绝侵占行洪通道、阻碍行洪的违法行为。

    各类户外作业人员、种养殖从业者、外来务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防汛管控规定,强降雨天气立即停止野外施工、农田作业、河湖作业,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坚决杜绝冒险作业、违规作业。

    三、做好居家防范,排查整治身边隐患

    广大居民要常态化开展居家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清理阳台、院落、楼顶杂物,疏通房屋排水管道、院落排水沟渠,防止雨水淤积、倒灌。提前加固门窗、空调外机、太阳能设备、围挡、广告牌等室外设施,妥善收纳高空悬挂物品,防范大风暴雨引发高空坠物事故。

    房屋、院落出现积水倒灌、墙体渗水开裂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严防触电、燃气泄漏、墙体坍塌等安全事故。雨天严禁使用露天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避免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触电事故;积水路段严禁通行,坚决不盲目涉水、蹚水出行,远离积水井盖、排水篦子、地下管线井口等危险点位。

    四、紧盯重点区域,落实避险转移要求

    居住在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简易工棚、河道周边区域的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提前做好应急避险准备。接到乡镇、社区、村组及防汛工作人员的预警通知、撤离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快速响应,携带必备物资迅速有序撤离至指定安全避险点位,不得拖延观望、不得贪恋财物、不得拒不配合。

    险情、汛情未完全解除前,已转移群众严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居住、逗留,坚决杜绝擅自回迁引发次生灾害事故。各单位、各属地要重点做好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监护和帮扶转移工作,严防无人监管状态下发生安全意外。

    五、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全域防汛防线

    各机关单位、企业、商铺、建筑工地、景区、养殖场等经营主体及责任人,严格落实防汛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厂区、场区、经营区域防汛隐患排查,配齐防汛沙袋、水泵、照明设备、应急食品等防汛物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堤防、水库、道路、排水设施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及时清理行洪障碍、疏通排水管网,前置防汛应急力量和物资,全面做好险情处置、人员转移、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六、规范舆情导向,科学应对突发险情

    全县汛情、灾情、防汛处置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编造、转发、传播未经证实的汛情谣言、不实信息,严禁夸大灾情、制造恐慌,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广大群众如遇暴雨积水、河道险情、房屋隐患、人员被困等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应急、防汛部门求助,切勿盲目自救、盲目施救。发现他人遇险,严禁私自下河、下渠施救,优先拨打求救电话,等待专业救援,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二次伤亡。

    七、强化刚性约束,严肃追责问责

    防汛工作人人有责。对拒不服从防汛管控、拒不执行撤离指令、滞留危险区域、阻碍防汛巡查、阻挠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个人违规行为引发安全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各责任单位因履职不到位、排查不彻底、处置不及时、值守空岗引发险情事故的,严格追责问责。

    五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