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各部门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4 作者: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一、机关职能

    五原县医保局是五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拟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组织拟订和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机关的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利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承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待遇保障管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利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三)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四)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办公地点: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疾控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单位负责人:周永胜

    二级单位

    五原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监测中心

    一、机构职能

    五原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监测中心,为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协助局机关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商保公司以及医疗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医保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分析,开展基金使用绩效评价,草拟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3)开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药品耗材、服务收费及价格等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工作。

    (4)协助局机关开展举报案件、移交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配合落实上级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流程;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培训工作。

    (6)协助局机关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等级评审、黑名单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信用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工作。

    (7)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制度,配合实施举报奖励制度落实。

    (8)承担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办公地点:五原县疾控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单位负责人:周永胜

    二级单位

    五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的经办业务指导。

    (2)承担县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核定、待遇给予以及个人账户等业务经办工作。

    (3)配合落实上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4)承担异地就医结算材料的初核整理,配合局机关开展结算、清算、就医费用审核、拨付等工作。

    (5)承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异地结算平台数据分析使用工作。

    (6)承担县级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定和协议履行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县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8)协助局机关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货款结算等事务性工作。

    (9)承担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办公地点:五原县疾控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单位负责人:周永胜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五原县信访局
  • 下一篇: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各部门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4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一、机关职能

    五原县医保局是五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拟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组织拟订和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机关的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利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承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待遇保障管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利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三)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四)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办公地点: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疾控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单位负责人:周永胜

    二级单位

    五原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监测中心

    一、机构职能

    五原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监测中心,为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协助局机关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商保公司以及医疗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医保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分析,开展基金使用绩效评价,草拟基金风险防控措施。

    (3)开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药品耗材、服务收费及价格等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工作。

    (4)协助局机关开展举报案件、移交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配合落实上级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流程;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培训工作。

    (6)协助局机关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等级评审、黑名单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信用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工作。

    (7)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制度,配合实施举报奖励制度落实。

    (8)承担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办公地点:五原县疾控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单位负责人:周永胜

    二级单位

    五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的经办业务指导。

    (2)承担县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核定、待遇给予以及个人账户等业务经办工作。

    (3)配合落实上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4)承担异地就医结算材料的初核整理,配合局机关开展结算、清算、就医费用审核、拨付等工作。

    (5)承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异地结算平台数据分析使用工作。

    (6)承担县级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定和协议履行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县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8)协助局机关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货款结算等事务性工作。

    (9)承担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580980

    办公地点:五原县疾控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单位负责人:周永胜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