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市政务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3 12:29 作者:丁红媛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城镇燃气管理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2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2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


    √


    √


    3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4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


    5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


    6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7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

    对违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流程和实施机关。对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8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9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

    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10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下一篇: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市政务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6-07-23 12:29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城镇燃气管理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2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2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


    √


    √


    3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4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


    5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


    6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7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

    对违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流程和实施机关。对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8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9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

    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10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