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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10:31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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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五原县2016—2020年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

     

        为满足我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合理规划我县医疗机构设置,推进医疗机构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15号)、《自治区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国办发文件〔2015〕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现状

        五原县按照“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要求,设置了2家公立医院;按照“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要求,设立了3家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了1个村卫生室;按照“旗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且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要求,设立了疾控中心1所、监督所1所,按照“旗县办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予以整合”的要求,设立了五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

        五原县地处河套平原腹地,辖8镇1乡1农场117个行政村,医疗服务人口30万,总面积2493平方公里。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9家,其中,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26家,有县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所、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计生服务站、19所乡镇卫生院,108所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有75家,包括3所民营医院、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2家个体诊所、3所门诊部。

        公立医院床位按照五原县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床位规模,其中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科学的设置。按2010-2015年区域卫生规划,五原县设置床位1260张,实际开放病床1043张,每千人口实际拥有病床3.5张。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66名(其中:执业医师480人,执业护士715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88人,每千人拥有医师1.6人,床位医师比为1:0.29;每千人拥有护士2.3人,床位护士比为1:0.39。全县乡村医生240人,农村每千人拥有乡村医生1.26人。

        (二)医疗设备

         全县有中央监护系统 1台,纤维支气管镜2台,中央监控系统2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台,电子胃镜1台,电子胃肠镜1台,麻醉机4台,血透机12台,吞咽障碍治疗仪1台,等离子低温灭菌仪1台,口腔全景X光机,医用诊断X射线机1台,核磁共振 1台,血液透析机2台,体外碎石机1台,CR 1台,CT 3台,彩色B超14台,高清腹腔镜1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凝分析仪2台,全自动细菌培训检测仪1台,全自动酶免仪1台,电气电解质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生物物理治疗仪1台,彩色超声诊断系统8台,高频电刀3台,救护车8台,乡镇卫生院均有洗胃机、常规化验等设备。

        主要技术力量:县医院和中蒙医院能开展普外、骨科、泌尿外科、颅脑外科、胸外科、肿瘤及妇产科的全子宫摘除手术等;能承担儿科、内科常见病的诊疗任务;能胜任急诊、ICU的工作,能完成危重病的救治;能进行常规、生化检验、X光透视照片、心电图、B超、CT、核磁共振成像、电子胃(肠)镜、脑电图、细菌培养等检查。卫生院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对危重病能做到初步抢救处理并及时转诊。   

      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一)公平性原则。从医疗供需的实际出发,面向群众,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以农村为重点,保证全县人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符合我县卫生计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三)可及性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便于为群众服务,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避免不良竞争。     

       (四)分级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明确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及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五)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积极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成为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总量上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规划数量和规模限制,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本规划内至少新建一所眼科专科医院和一所民营综合医院。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加大中医(药)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七)合理配备、培养人才,健全人才使用制度。五原县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每所村卫生室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建立了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大力开展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八)信息化资源配置原则。2020年,五原县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实现就医“一卡通”。发展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

       (九)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防治结合原则。五原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1、上下联动: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2、蒙中西医并重:坚持蒙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

        3、多元发展: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

        4、医养结合:加强并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工作。

       三、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按照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分级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到2020年我县医疗机构数量、床位和人员发展指标如下: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

        1、根据城乡发展建设需要,规划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现有基础上政府不再投资新建一、二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除传染病和精神病医院外,原则上不举办政府办专科医院。

        2、优先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或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护理院(站)、临终关怀等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按照适度灵活的原则,及时批准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鼓励有资质的蒙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举办蒙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蒙中医药服务的蒙中医门诊、诊所。本规划期内新增设的医疗机构凡没有明确由政府举办的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公平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机制,鼓励世康医院和残联李氏医院迁址新建。

        3、各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个村卫生室,规划期内县财政要加大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完成100%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行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村卫生室,对现有村卫生室进一步进行规范。

        4、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优势,突出蒙中医专科特色,运用蒙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对急、慢性病,疑难病症的诊治,结合临床开展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挖掘、总结、传承和发扬民族医学,积极推介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蒙中医适宜技术,提升蒙中医药服务水平。到2020年,100%乡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80%村卫生室能够为百姓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二)床位和人员发展规划:

      1、必需床位数 :

        到2020年,全县医院床位数达到1800张(五原县医疗服务人口30万,按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张),(其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990张(按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3张,其中五原县人民医院600张,五原县蒙中医医院230张,五原县妇幼保健院16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0张(按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私营医疗机构450张(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五原县按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院机构床位数1.5张)。

      2、必需医师数 :

        到2020年,全县执业医师人数达到750人(五原县医疗服务人口30万,平均每千人口拥有 2.5人)。其中,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比例不低于60%。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数与医师数的比例不低于1:0.3。

      3、必需护士数 :

        到2020年,全县执业护士人数942人(五原县医疗服务人口30万,平均每千人口拥有3.14人),与当年全国人均执业护士数的平均值基本持平。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不低于1:0.4。

       4、乡村医生数

        规划期内,重点加强现有乡村医生中无学历人员的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到2020年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提倡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水平,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床位和人员发展规划依据《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四、医疗设备的配置

        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鼓励共享共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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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3 10:31

    信息来源:政府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五原县2016—2020年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定稿)

     

        为满足我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合理规划我县医疗机构设置,推进医疗机构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15号)、《自治区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国办发文件〔2015〕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现状

        五原县按照“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要求,设置了2家公立医院;按照“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要求,设立了3家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了1个村卫生室;按照“旗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且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要求,设立了疾控中心1所、监督所1所,按照“旗县办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予以整合”的要求,设立了五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

        五原县地处河套平原腹地,辖8镇1乡1农场117个行政村,医疗服务人口30万,总面积2493平方公里。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9家,其中,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26家,有县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所、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计生服务站、19所乡镇卫生院,108所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有75家,包括3所民营医院、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2家个体诊所、3所门诊部。

        公立医院床位按照五原县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床位规模,其中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科学的设置。按2010-2015年区域卫生规划,五原县设置床位1260张,实际开放病床1043张,每千人口实际拥有病床3.5张。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66名(其中:执业医师480人,执业护士715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88人,每千人拥有医师1.6人,床位医师比为1:0.29;每千人拥有护士2.3人,床位护士比为1:0.39。全县乡村医生240人,农村每千人拥有乡村医生1.26人。

        (二)医疗设备

         全县有中央监护系统 1台,纤维支气管镜2台,中央监控系统2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台,电子胃镜1台,电子胃肠镜1台,麻醉机4台,血透机12台,吞咽障碍治疗仪1台,等离子低温灭菌仪1台,口腔全景X光机,医用诊断X射线机1台,核磁共振 1台,血液透析机2台,体外碎石机1台,CR 1台,CT 3台,彩色B超14台,高清腹腔镜1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凝分析仪2台,全自动细菌培训检测仪1台,全自动酶免仪1台,电气电解质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生物物理治疗仪1台,彩色超声诊断系统8台,高频电刀3台,救护车8台,乡镇卫生院均有洗胃机、常规化验等设备。

        主要技术力量:县医院和中蒙医院能开展普外、骨科、泌尿外科、颅脑外科、胸外科、肿瘤及妇产科的全子宫摘除手术等;能承担儿科、内科常见病的诊疗任务;能胜任急诊、ICU的工作,能完成危重病的救治;能进行常规、生化检验、X光透视照片、心电图、B超、CT、核磁共振成像、电子胃(肠)镜、脑电图、细菌培养等检查。卫生院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对危重病能做到初步抢救处理并及时转诊。   

      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一)公平性原则。从医疗供需的实际出发,面向群众,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以农村为重点,保证全县人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符合我县卫生计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三)可及性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便于为群众服务,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避免不良竞争。     

       (四)分级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明确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及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五)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积极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成为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总量上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规划数量和规模限制,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本规划内至少新建一所眼科专科医院和一所民营综合医院。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加大中医(药)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七)合理配备、培养人才,健全人才使用制度。五原县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每所村卫生室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建立了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大力开展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八)信息化资源配置原则。2020年,五原县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实现就医“一卡通”。发展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

       (九)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防治结合原则。五原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1、上下联动: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2、蒙中西医并重:坚持蒙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

        3、多元发展: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

        4、医养结合:加强并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工作。

       三、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按照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分级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到2020年我县医疗机构数量、床位和人员发展指标如下: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

        1、根据城乡发展建设需要,规划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现有基础上政府不再投资新建一、二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除传染病和精神病医院外,原则上不举办政府办专科医院。

        2、优先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或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护理院(站)、临终关怀等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按照适度灵活的原则,及时批准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鼓励有资质的蒙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举办蒙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蒙中医药服务的蒙中医门诊、诊所。本规划期内新增设的医疗机构凡没有明确由政府举办的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公平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机制,鼓励世康医院和残联李氏医院迁址新建。

        3、各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个村卫生室,规划期内县财政要加大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完成100%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行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村卫生室,对现有村卫生室进一步进行规范。

        4、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优势,突出蒙中医专科特色,运用蒙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对急、慢性病,疑难病症的诊治,结合临床开展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挖掘、总结、传承和发扬民族医学,积极推介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蒙中医适宜技术,提升蒙中医药服务水平。到2020年,100%乡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80%村卫生室能够为百姓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二)床位和人员发展规划:

      1、必需床位数 :

        到2020年,全县医院床位数达到1800张(五原县医疗服务人口30万,按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张),(其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990张(按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3张,其中五原县人民医院600张,五原县蒙中医医院230张,五原县妇幼保健院16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0张(按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私营医疗机构450张(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五原县按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院机构床位数1.5张)。

      2、必需医师数 :

        到2020年,全县执业医师人数达到750人(五原县医疗服务人口30万,平均每千人口拥有 2.5人)。其中,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比例不低于60%。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数与医师数的比例不低于1:0.3。

      3、必需护士数 :

        到2020年,全县执业护士人数942人(五原县医疗服务人口30万,平均每千人口拥有3.14人),与当年全国人均执业护士数的平均值基本持平。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不低于1:0.4。

       4、乡村医生数

        规划期内,重点加强现有乡村医生中无学历人员的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到2020年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提倡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水平,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床位和人员发展规划依据《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四、医疗设备的配置

        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鼓励共享共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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