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五原县耕地保护考核奖励基金项目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申请实施五原县耕地保护考核奖励基金项目的请示》(五自然资报〔2025〕28号)已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耕地保护考核奖励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11号)文件要求,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实施入库的耕地保护监管类项目(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耕地摸底评估调查项目、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耕地等级评定项目、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项目、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项目)和工程类项目(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项目储备库入库)。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入库储备项目,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做好耕地保护。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规范实施项目。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