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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报2025年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3-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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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5-0005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0
文号: 五政发〔2025〕24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同意上报2025年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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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2025年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批复

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五原县2025年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请示》(五退役军人报〔2025〕2号)已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关于上报2025年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报告。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对相关数据认真复核、认定,确保上报的优抚对象数据真实准确。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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