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日
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合理优化全县行政区划布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行政区划变更风险评估工作规程》文件精神,结合五原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升城市品质,推进五原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为目标,加快推进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打造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镇。
二、设立古郡街道的必要性
(一)县城区居民服务需求增多,标准提高。服务城镇居民是社区的职能定位和本职工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更好的社区公共服务也是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就目前来看,涉及居民生活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大到国家惠民政策和民生事业的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小到提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质量、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城镇困难家庭的精准帮扶等,社区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精细化程度都需加强和提升。设立古郡街道可以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城镇居民的服务需求。
(二)县城区城镇化加快、民生问题凸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在县城内购房居住的农村居民越来越多,在农闲时这部分群体会到城内居住;农村的年轻群体,成家、就业大都会选择在县城内,加之大多数城中村的农民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回迁到城内小区,成为事实上的城镇居民。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向县城转移,进城农民的就业、养老等问题越来越多,社会治理压力越来越大。设立古郡街道可以积极应对快速的城镇化进程,更好解决城镇化加快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力度偏弱。城镇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城镇社会的方方面面。城镇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下辖的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是城镇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为提高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需要统筹协调如包联单位、企业商户、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各方面的力量。设立古郡街道可以有效提高统筹协调力度,整合更多资源,加强保障城镇基层社会治理。
(四)县城区精细化管理有所欠缺。城市管理不仅是住建、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部门的职能,也是城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职能。在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凸显了社区管理的重要性。社区作为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在面向城镇居民做宣传、对外来人口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精准排查以及小区值班管控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抗击疫情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由此可见,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切实贴近群众,以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从线上和面上使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打通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设立古郡街道可以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模式。
(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与承担职能不相匹配。五原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对扶持农业、农村发展投入大量资金、精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对城镇工作投入有所不足的问题。在2017年自主改革过程中,把原属隆兴昌镇(县城所在地中心镇)的城镇社区职能划分出来,成立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后更名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心成立后,编制人员未增加,但在小区管理、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自治、网格化管理、“1+N”区域化党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扫黑除恶、文化引领等方面探索了新的发展思路,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不可避免的还存在一些行政管理的问题,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不承担行政职能,社区居民需要开具的证明需镇政府盖章,社区人大代表、党代表在社区的发展、群众诉求、建议意见等参政议政方面职权还在隆兴昌镇,工作存在脱节现象。设立古郡街道可以有效规避农业旗县区对城镇社区工作重视程度和投入资金、精力不足的问题,使其更好地行使行政职能。
综上所述,根据五原县的实际情况,适时、合理的调整隆兴昌镇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制和布局,可以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因此,从战略和全局来看,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是非常必要的。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目的出发,按照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有利于城镇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强化行政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进行规划和调整。
(二)依法办事,严格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务、干部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严格报批程序,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三)积极稳妥,确保稳定。贯彻执行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深入细致,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基本方案
1.拟从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划出西环、新原、力华园、祥和、金桥、兴隆、东环、中山、新华、富原、旧城、北环等12个居民委员会,设立古郡街道,古郡街道辖以上12个社区,总人口约113567人,街道政府驻地设在妇幼保健医院北楼(西环社区)。街道设立后其社会服务职能由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
2.五原县古郡街道所需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调配,调配工作人员时将综合考虑干部专业技术职称与岗位匹配情况。设立古郡街道不増加财政供养人员,不新建街道办公楼
五、工作步骤
设立古郡街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出设立古郡街道方案,县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县政府办统筹协调,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设立古郡街道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精细规划,制定方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入调查研究隆兴昌镇辖区经济水平、居民生活现状,以及地理条件、城镇建设行政管理、历史沿革和群众生活习惯等因素,召开基层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新设立街道命名要规范程序,通过网络及线下广泛征集,并通过专家论证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由县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报的关于申报设立古郡街道请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相关部门、乡镇以及部分专家召开风险评估论证会;由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阶段。汇总材料,逐级上报。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将设立街道相关材料汇总,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上报《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古郡街道的请示》。
第四阶段。审批下达,挂牌办公。设立古郡街道请示的材料逐级上报,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下达后,县人民政府授牌授印,正式挂牌办公。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设立街道工作由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民政局具体实施。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县政府办、民政局要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推动设立古郡街道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要坚持以宣传引导开路,把宣传工作贯穿于设立古郡街道工作的始终,重点宣传设立古郡街道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设立古郡街道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设立古郡街道工作。要重视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正面宣传和发动,让群众真正理解县委、政府的意图,积极地支持和参与,确保设立古郡街道一步到位、一次成功。
(三)立足实际,细化方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要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经济状况和产业结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等作全面普查;要召开多种形式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实施方案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能真正推动矛盾和问题的解决。
(四)抓住重点,协调发展。各部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要把设立古郡街道工作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按时完成。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稳定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状态,对在改制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了解、早报告、早研究、早解决,全力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五)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认真执行居务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集体财产的处置办法及资产移交清单要规范公开。在公开期间,社区两委干部要深入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要强化监督,在设立古郡街道过程中,纪检、财政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国有资产和社区集体资产的清资核产工作,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借设立古郡街道之机私分集体资产,不得高档次装修办公场所和购置办公用品,不得搞大型庆典活动,严禁大吃大喝等不良行为。
附件: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做好设立古郡街道工作,成立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詹 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文韬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丽敏 县民政局局长
尹鹏飞 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成 员:马嘉骏 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
张 虎 县委编办副主任
乔树林 县人社局副局长
侯 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秦喜文 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 飞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 勇 县文体局副局长
卢玉彬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伟斌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祁 娟 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副主任
闫 罡 县就业局副局长
张丽君 县规划设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艳清 隆兴昌镇党委副书记
席向如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月清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茹 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和平 县供销社主任
闫志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许爱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景春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吕政杰 县园林管理所副所长
周补魁 县环卫管理所副所长
张雪波 县排水设施管理站副站长
蔺 永 供电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郝丽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