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开通五原-胜丰等4条城乡公交线路及3路城市公交的批复
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拟开通五原-胜丰等4条城乡公交线路及3路城市公交的请示》(五交字〔2018〕179号)已收悉,为进一步给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整合我县3路、6路公交资源,投入1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开通3路城市公交线路,由五原县广通运输公司采取公营公运方式经营。线路临时经营权授权如涉及政府对公交线路经营方面的改革或运营线路重新进行调整规划,临时授权随时无条件、无偿收回。
二、原则同意开通五原-胜丰、五原-天岁德、五原-东土城和五原-复兴等4条城乡公交线路,由五原县广通运输公司采取公营公运方式经营。线路临时经营权授权如涉及政府对公交线路经营方面的改革或运营线路重新进行调整规划,临时授权随时无条件、无偿收回。
上述新开通的五条公交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及管理办法要求规定经营,不得随意停运、更换和安排其他车辆运营。
你局要按照拟定方案,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早日通车运营。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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