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王勇主持召开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2024年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蔡奇同志在中央社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件精神;《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2024年五原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命案防控及禁毒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反馈未整改问题情况;秦直道遗址遭破坏案件警示教育和2024年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审议了《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五原县关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副县长、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部署要求,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协调推进各领域改革,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件精神,会议要求政府各组成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深入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准确把握关键重点、核心要义、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县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认真对标对表、深学细查真改,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要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突出问题整改、重点项目实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跟踪问效力度,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全县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全力除隐患、防风险、保安全。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