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学习会暨第二次政府常务会议
2024年2月22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王勇主持召开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2024年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安委办关于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和《杨伟东、代钦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入库有关事宜、青岛开创食品公司果蔬精深加工项目有关事宜、城区自来水水质提升有关事宜;审议了《法治建设提升年方案(审议稿)》。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安委办关于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由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改彻底”,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和安全发展底线;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动行业部门、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场所的突出风险隐患,确保社会面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并按年度公开公务接待情况;要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清廉接待的纪律自觉,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热情周到、规范得体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监督执纪责任,涵养风清气正的公务接待政治生态环境。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和《杨伟东、代钦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区、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凝心聚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源头预防,围绕“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实践要求,结合“四下基层”经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要创新基层治理,坚持把调解、和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不断强化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要引导进入相应法律程序,分层分级分类解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