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施方案》,五原县财政局起草了《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13354781668@163.com 邮箱,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五原县财政局,并在信封上注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五原县财政局,邮政编码:015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高怀勇 联系电话:0478-5235039
附件:
五原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