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学校根据服务片内学生数量及实际招生数量设置班级。
一、招生计划
初中:2024年全县小学毕业生2043人,其中城区1843人,乡镇200人。城内初中计划招收36个班,其中:第三中学12个班;第四中学12个班;第五中学12个班;乡镇初中第二中学计划招4个班。
小学:2024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小学1943人,其中城区1743人,农村200人。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6个班。其中:第一小学6个班;第二小学6个班;第三小学4个班;第四小学6个班;育仁小学4个班;第六小学4个班;第七小学6个班。瑞峰小学、塔尔湖小学和7所乡镇中心校按服务片进行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4年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不包括9月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五原县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招收具有五原县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招生方式
1.入学审核材料
①有合法住宅(说明:“合法住宅”仅指房产证或不动
产权证上标明的产权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含酒店式公寓、商铺、门脸房、车库等,且无经济纠纷,可以明确认定产权归属为适龄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需在线上如实填写相关资料。线上审核未通过,线下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出具银行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加盖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产已交工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网签合同、回迁合同、住建证明、购房机打票据,[入住满一年以上的]水电暖票据等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拆迁协议。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入学
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
2.新生学位安排
①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此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按片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②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宅)地址为准。按片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出生时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情况下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以共同居住人的房产证明为入学依据,按片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④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当地无其他住房(房产在户籍所在地,以房产(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经旗县区教育局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要求。
⑤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无固定房产,回迁原房屋地址的且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按原有房屋地址入学;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购房产所在地相关办法划片入学;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新购房产所在地相关办法划片入学。
⑥新购房屋已入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4年6月20日之前入住满一年(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实行划片派位入学;)2024年6月20日之后新购买的住宅家庭,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2024年之后的以此类推。
⑦非五原县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五原县隆兴昌镇城区内租房居住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⑧城内中小学,同一套住房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学校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但原学生未毕业,则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直至原学生在片区内学校正常毕业。
3.招生程序
①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31日,5月31日17:00关网。
②报名方式: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全部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家长通过手机下载“蒙速办APP”,注册登录后点击办事-教育就业-“巴彦淖尔市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按实际情况选择学段,进行信息采集,直至提交显示待审核状态,视为报名成功。
③公示服务片:2024年6月5日在五原县政府网站公示五原县城区小学、初中2024年招生服务片,按片区进行审核。线上信息核验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另行通知。线下审核时家长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监护人本人居住一年以上的水电暖票据(2023年6月20日以前有效)、回迁合同、网迁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