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拟举行五原县复兴镇、新公中镇、银定图镇、胜丰镇、和胜乡、建丰农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25日。
二、地点: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三、人员:我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作业承担单位、企业代表以及公民。
四、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于2026年9月24日前向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联系人:张婷,办公电话:0478-5232890。
五、听证会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指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未获代表资格的申请人可以列席旁听,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人。
2、经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听证会程序
1、参会人员签到
2、会议开始,主持人介绍听证会议事项。
听证事项:五原县复兴镇、胜丰镇等5个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事项说明: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基准地价更新频率不得低于3年一次,五原县复兴镇、新公中镇、银定图镇、胜丰镇、和胜乡、建丰农场现行基准地价已超过三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产市场的逐步发育,已有的基准地价成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需求。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的安排,对五原县复兴镇、胜丰镇等5个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并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3、作业单位汇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过程。
4、听证代表提出观点及建议并填写听证意见表。
5、会议总结
通过听证,进一步考虑各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待技术单位进一步完善后方可上报。
6、会议结束、退场。
特此公告。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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