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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住建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守好群众“安居梦”
    来源:五原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2:49 作者:丁恩浩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总体部署下,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我单位每年在冬冻春融前后组织乡镇开展两次住房安全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出具房屋评定表。对发现的危房情况及时告知居民,鼓励居民通过工程措施进行改造,重点对发现的“六类重点对象”(即①农村易返贫户、②低保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低保边缘户、⑥其他脱贫户。)的危房及时纳入下一年度的危房改造,通过危房改造补贴的方式帮助“六类重点对象”保障住房安全。

    (一)农村危房改造流程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公示、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进行申报。建房前,我单位与农牧业局(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核乡镇上报人员信息,做好核查工作。建房过程中,我单位与财政、民政、农牧业局(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负责指导督查,帮助农户解决建房过程中的问题。建房完成后,我单位联合属地乡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到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面积要求

    对于新建住房,一律为砖混结构或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原则上户均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ー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面积不超过人均18平方米,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与主房联建用于厨房、卫生间及仓储等用途的辅助用房,可不计入危房改造建筑面积。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我县实施危房改造119户,共计发放补助353.2074万元。其中:新建住房106户,该年度上级部门共下达我县补助资金26054元/户,为减少和2023年补助资金差距,我单位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将2023年部分结余资金补贴在2024年,县级财政补贴每户新建住房补贴5150元/户,2024年新建住房共计补贴31204元/户。修缮加固13户;修缮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补贴,上限不超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3438元/户。

    2025年度,我县共排查申报危房改造152户。为建设居民满意住房,我单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从建房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要求,同时设计了不同面积的房屋平面设计图供施工参考,全面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品质。目前,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均已开工建设,预计9月底竣工,11月前完成竣工验收,12月完成资金到户。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单位将继续立足住建部门的职能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压实责任,积极开展危房排查鉴定,对各乡镇、办事处以及乡村振兴局推送的六类人群做好排查鉴定,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评定)报告,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纳入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进行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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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住建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守好群众“安居梦”

    发布时间:2026-07-23 12:49

    信息来源:五原县住建局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总体部署下,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我单位每年在冬冻春融前后组织乡镇开展两次住房安全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出具房屋评定表。对发现的危房情况及时告知居民,鼓励居民通过工程措施进行改造,重点对发现的“六类重点对象”(即①农村易返贫户、②低保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低保边缘户、⑥其他脱贫户。)的危房及时纳入下一年度的危房改造,通过危房改造补贴的方式帮助“六类重点对象”保障住房安全。

    (一)农村危房改造流程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公示、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进行申报。建房前,我单位与农牧业局(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核乡镇上报人员信息,做好核查工作。建房过程中,我单位与财政、民政、农牧业局(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负责指导督查,帮助农户解决建房过程中的问题。建房完成后,我单位联合属地乡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到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面积要求

    对于新建住房,一律为砖混结构或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原则上户均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ー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面积不超过人均18平方米,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与主房联建用于厨房、卫生间及仓储等用途的辅助用房,可不计入危房改造建筑面积。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我县实施危房改造119户,共计发放补助353.2074万元。其中:新建住房106户,该年度上级部门共下达我县补助资金26054元/户,为减少和2023年补助资金差距,我单位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将2023年部分结余资金补贴在2024年,县级财政补贴每户新建住房补贴5150元/户,2024年新建住房共计补贴31204元/户。修缮加固13户;修缮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补贴,上限不超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3438元/户。

    2025年度,我县共排查申报危房改造152户。为建设居民满意住房,我单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从建房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要求,同时设计了不同面积的房屋平面设计图供施工参考,全面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品质。目前,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均已开工建设,预计9月底竣工,11月前完成竣工验收,12月完成资金到户。

    三、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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