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五原县市场监管领域38个单位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降低市场主体行政成本,努力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效能,解决基层监管事项过繁、负担过重的问题,构建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机制。结合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实际,特制定2024年五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资料,现公示如下。
附件:
2024年五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xls
2024年五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pdf
2024年五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
2024年五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