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自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五原县在落实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上全面发力,通过“三个严格”、“四个落实”,实现执法队伍统一管理、行政执法案件高效监督,助推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注入强大合力。
一是严格把好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实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凡考试必培训”的原则,指导新增执法人员统一参加“法治教育网”规定课时的培训。1月份司法局组织7个行政执法部门、5个乡镇共计55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全部合格,经审核后统一公示,部门提交办证申请待司法厅审核。按时清理退休、不在岗等执法证件10个,完成人员调动8人。
二是严格把好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关”,实现执法案件办理透明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现网上管理。高效利用“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和履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目前各重点执法部门动态录入执法案件3140件,包含普通程序2765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5件,录入案件全部实现网上监督、网上备案。
三是严格把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明确案卷评查组成人员职责和评查标准。4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县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同时邀请乡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到场参评。案卷集中评查随机抽取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10个执法单位近三年办结的40份行政处罚案卷。通过独立评查、交叉互评、综合评定后评选出优秀案卷3件,不合格率为零。加强优秀案例的经验推广,强化以“评”代“培”效果的运用。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全程参与评查,对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率。
四是落实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化”,助推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做好乡镇赋权和受委托工作,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示。针对自治区下发的明确赋予乡镇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我县快速行动,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协商,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按照反馈意见审核确认后,各乡镇重新梳理确认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一个乡镇一张清单”,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合法、规范、高效运行。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司法局协同农牧、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领域一线执法人员先后到9个乡镇针对乡镇赋权事项涉及频次较高的执法事项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实地了解了基层行政执法的实际困难及迫切需求,重点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参照内蒙古自治区56项行政处罚文书及执法程序开展案件办理。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主管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沟通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乡镇执法工作真正落地。
五是落实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常态化”,助推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指导各乡镇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理论+业务等方式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确保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覆盖。针对乡镇综合执法局专门开展“自治区赋予乡镇执法事项交流培训会”,邀请农牧、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执法办案骨干对自治区下放的本领域权力事项进行逐项解读、案例讲解,面对面互动问答,交流办案经验。
六是落实专项监督与个案监督相结合,聚焦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以点带面开启行政执法“伴随式”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随机邀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到日常监督全过程,先后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重点领域日常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现场跟踪监督指导,继续将执法监督延伸至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其他重点领域。开展个案监督,重点针对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败诉案件进行监督,向县人民法院调取2023年以来行政诉讼败诉案件4件、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5件,统计案卷评查不合格案件3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份。
七是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助推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2023年经县委编办批复,县司法局组织在9个乡镇司法所增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牌子,确立基层司法所对乡镇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县司法局在理顺基层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上组织全体乡镇司法所人员开展“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培训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指导工作开展,为下一步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