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内人社发(2019)173号、巴人社办发(2019)142号文件精神规定,经我县就业技能培训评估考核小组集体考核评估认定:五原县高级职业中学、五原县异新职业培训学校、五原县毓兴职业培训学校、五原县创新职业培训学校、五原县润汇职业培训学校、五原县惠新职业培训学校,为2022年我县第一批就业技能补贴性培训机构。
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
举报电话:0478-5226565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