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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1 11:01 作者:五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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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各级行政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官网(http://www.wuyu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325办公室,电话:0478-521032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五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围绕我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稳岗就业领域,加强相关政策宣讲和推送,及时公开各类就业保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围绕教育领域,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等信息;围绕养老服务及社会救助领域,重点公开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以及老年人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补贴等信息。2025年全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0余条,民意征集8条、政府公报4期。全县共发布政策解读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做好县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并指导全县各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已办结87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5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紧盯办理时间,多角度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对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登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动政府网站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政府网站部署AI+智能问答机器人,通过数据融合技术,利用DeepSeek公共模型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网站数据共享,强化本地业务训练,切实做到“政策秒回、7×24h响应”。完善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行动,对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稳步提升。强化政务公开负责人培训机制,开展全县范围内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4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5.34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0

0

0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7

0

0

0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2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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