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关于内蒙古巴美湖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更新的公示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7:21 作者: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报送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更新材料的通知》(内林草湿发(2026]142号)要求,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对内蒙古巴美湖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信息的更新工作。现将更新后的基础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巴美湖自治区重要湿地于2021年列入自治区第二批重要湿地名录,原公布总面积为654.38公顷,其中湿地面积376.19公顷。本次更新依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拟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框选边界;内蒙古巴美湖自治区重要湿地对范围内部分碎片化图斑进行了调整和界线优化。形成更新后的重要湿地范围,重新核算后总面积为618.73公顷,其中湿地面积374.99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曲秀珍 联系电话:17747805689

通讯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信封请注明自治区重要湿地公示)

特此公示。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日

auto

auto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