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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五原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8 09:29 作者:五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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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对涉老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7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涉老资金管理和养老服务方面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涉老资金管理和养老服务方面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郝丽敏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运转,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组织保障、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整改任务及进展情况

五原县民政局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9项,追责问责4人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涉老资金和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差距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老资金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养老服务工作统筹谋划和协调落实不够有力,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完善《五原县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按照《五原县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召开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重新完善了《五原县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于8月21日组织联席会议31个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就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进行讨论,以及安排老龄工作相关事宜,并议定、通过了《五原县2025年“银龄耀北疆·助力乡村振兴行”活动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要求,积极争取乡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加大乡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二是推进2025年乡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乡村养老服务中心1个,实现全县乡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要求申报五原县银定图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是2025年7月银定图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于8月底开始运营,目前全县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共计8所,覆盖率达到88%。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培育地方普惠型养老机构发展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五原县连锁化、集团化养老机构培育规划,推动县域养老机构逐步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打造县域养老机构龙头品牌;佳圆养老院连锁化发展,将夕阳红养老公寓、退役军人休养院整合为佳圆养老院一分院、二分院。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协助佳圆养老院完善服务业态、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做好线上诊疗业务开展和护理员水平提升等工作,示范带动县内所有养老机构全力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五原县连锁化、集团化养老机构培育规划》,形成佳圆养老院总院、夕阳红分院、荣誉军人休养院分院,定位不同、资源互补、协同发展连锁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协助佳圆养老院逐步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4)决策机制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一是对2022年至2024年涉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依法依规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及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组织民政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实施均通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实现应议尽议。

整改进展:一是已经完成2022年至2024年涉老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并按审计报告要求予以整改。二是已经完善局内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并组织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并对需要进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事项应议尽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高龄老人主动发现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按规定及时将9名年满80周岁高龄老人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二是健全高龄老人主动发现机制,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及时将未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的高龄老人纳入保障范围,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联系本人或家属9人已全部办理申请手续,于6月发放高龄津贴。二是已出台《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保障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高龄老人应享尽享。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补贴资金审核比对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追回多发的补贴资金。二是认真梳理全县2022年以来发放的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健全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各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加强民政、卫健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一是已追回多领取资金,并上缴国库。二是对2022年以来的各项补贴资金进行梳理,暂未发现发现类似情况。三是建立《五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数据比对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防范化解风险不够到位

(7)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规定,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全县养老机构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养老机构在院人员安全。三是对民政系统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整改进展:一是于8月14日对所涉养老机构法人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规定,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针对各类所查隐患问题建立台帐,要求养老机构按时出具整改报告。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已参加市民政局、县消防等部门的相关专业培训共计4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安全培训不及时。

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培训等方式,按照规定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已组织县内各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开工第一课”及安全生产培训,截止目前已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4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1.涉老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9)重复领取补贴。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追回多发的补贴资金。二是认真梳理全县2022年以来发放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健全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各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并严格按照《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整改进展:一是家属已退还多领取资金。二是对2022年以来的各项补贴资金进行梳理,截止目前未再发现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重复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的现象。三是建立《五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数据比对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超范围发放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追回超范围发放的补贴资金。二是健全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各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并严格按照《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整改进展:一是家属已退还多领取资金。二是建立《五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数据比对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迟缓。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足额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整改进展:目前各类补贴资金全部按上级要求时间及时拨款;定期核查各类补贴资金,截止目前未发现资金不足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发放相关补贴资金。

整改进展:于3月14日将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分别向3所养老机构拨付到位。后续对类似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专项资金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核查已完工项目的应拨付资金并及时拨付。二是督促未完成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审计、资金拨付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核查已完工项目并拨付项目资金。二是督促未完成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目前9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完工并拨付项目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力度不够

(14)养老机构备案滞后。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时进行备案。

整改进展:吉康医养院已办理事业单位登记证,同时在我局已进行备案;截止目前全县符合条件养老机构已全部完成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5)医养结合推动缓慢,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吉康医养院的宣传与推广,确保在院院民在现有人数的基础上持续增加。二是通过生命体征监测和护理查房、周巡查、月健康问诊等方式打造专业化养老服务,提升医养服务能力。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制作宣传视频与线下组织人员参观等方式宣传社会反映良好,入住老人逐步增加;二是通过专业化服务,医养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目前到医养院参观的团体、个人逐步增多,社会影响逐渐形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执行预收费管理办法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出具相关票据。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二是已完善五原县养老服务中心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由专业人员对养老服务中心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作出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涉老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及时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明确资产状态确保相关资产及时入帐。

整改进展:一是已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已将复兴镇互助幸福院改建项目于2025年7月转入固定资产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8)往来款未挂账。

整改措施:一是将审定结算后未付款项尽快做挂帐处理。二是完善复兴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财务人员管理,完善记账流程,规范挂账业务。

整改进展:一是已经完善复兴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已将复兴镇互助幸福院未付款项进行财务挂帐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存在不足

(19)涉老信息化建设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将养老服务中心和其他养老机构入住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提升监管便利度。二是加强与区市民政部门对接,尽快推动民政信息平台入住缴费等多个功能启用。

整改进展:一是目前在数字民政信息系统中已全部更新养老机构入住院民信息。二是通过与市民政业务沟通,民政信息平台已经完善能够启用的功能全部启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0)老年人权益保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为养老服务中心增设微型消防站,并及时维修损坏监控探头。二是在福中园老年公寓监控盲区增设摄像头。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排查力度,对符合设置微型消防站的养老机构实现应设尽设,对监控设备缺失、损坏的养老机构实现应装尽装、应修尽修,保障在院老人人身安全。

整改进展:一是养老服务中心已设立微型消防站并派专人进行管理,已修复损坏的监控探头。二是福中园老年公寓已将监控盲区全部安装摄像头。三是养老机构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排查,对监控设备缺失、损坏的要应修尽修,保障在院人员完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1)医养结合覆盖率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推动佳圆养老院、福泰老年养护院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合作协议。二是排查其他养老机构合作医疗协议签订情况,确保签约有效率100%。

整改进展:一是4月6日福泰老年养护院与五原县人民医院已签订合作协议;4月10日佳圆养老院与五原县人民医院已签订合作协议。二是经排查夕阳红公寓存在类似情况,并于4月10日与五原县人民医院已签订合作协议。截止目前8所养老机构全部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签约有效率为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2)老年人专用功能室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开放五原县复兴镇互助养老幸福院餐厅厨房、医疗保健室、活动室等多个功能室,提高使用率。二是制定完善五原县复兴镇互助养老幸福院各类功能室使用制度并公示。

整改进展:一是已开放复兴镇互助幸福院餐厅厨房、医疗保健室等多个功能室。二是已制定各类功能室使用制度上墙公示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到位

(23)捐赠物品管理及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物品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将受赠车辆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处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进展:一是养老服务中心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物品管理办法,并于8月7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加强院管理制度。二是已按照国资中心要求将该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并于2025年8月28日将残值上交财政非税专户。三是养老服务中心原法人已做出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4)专项资金未及时投入服务采购。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签订,进一步明确理赔责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监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公司按照合同开展赔付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规范合同签订、明确理赔责任,与新华保险公司签订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级微信群进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承保公司沟通,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赔付,按季度提供赔付花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

(25)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更多有意愿入住的分散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服务中心,做到愿进尽进。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住养老服务中心。

整改进展:一是已印制宣传册向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进行宣传。二是组织院内工作人员参加护理员、营养师等各类培训提高院内专业服务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6)巡察整改不彻底,改后再犯。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养老服务中心财务进行业务指导,规范养老服务中心财务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进展:一是已完善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由专业人员对对养老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中心财务工作。三是对养老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追责,做出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8-5581813;电子邮箱wyxmzj5212471@126.com

中共五原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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