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2025年—2026年残膜回收实施主体遴选名录库的公告
根据五原县残膜回收工作需要,对我县具有废残膜回收能力的、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布公告,遴选20家残膜回收主体,实施残膜回收。现将遴选名录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及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农机设备:包括残膜回收一体机、搂草机、重型弹齿耙、打捆作业机、装卸、运输车辆及相关操作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服务主体必须从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进行遴选。
6、能够接受行业部门的监管和管理。
7、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农户满意度不高的服务组织 取消进入名录库资格,拉入名录库黑名单。
8、根据五原县2025年—2026年残膜回收实施主体遴选评分办法得分90分以上,视为入围。
二、申报登记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且注册地在五原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登记资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证明有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专业服务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
四、审查认定办法
1、县级评审:我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残膜回收主体按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县级残膜回收主体组织名录库监督和管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人及电话:刘达铭 13947810727
来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邮政编码:015100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11月15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