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变更要求,对我县具有向日葵秸秆加工、收储运再利用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发布公告,遴选2家向日葵秸秆加工转化利用主体,现将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1、实施主体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及违法记录,农民、个人等自用储草棚(库)不列入遴选范围;
2、实施主体需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车间及储草棚(库)等占地5000平米及以上};
3、截止公告时间,报名者至少拥有一条及以上在运行生产线;
4、年秸秆加工转化能力达到1000吨及以上;
5、建设储草棚(库)的,建设面积需大于(含)1000平米且土地手续完善,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6、购买机械设备的,必须为直接处理秸秆的机械;
7、报名者提交主体简介、申请报告、资金预算等,一式两份;
6、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吕昊锦 18547851318
来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邮政编码:015100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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