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6月04日-2025年06月12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5581891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五环审表【2025】9号关于《内蒙古科义创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五环审表【2025】9号 |
2025-06-04 |
|
五环审表【2025】10号 |
2025-06-04 |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