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经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五原县巴彦套海镇便民服务大厅为先进集体候选,推荐胡*月(政数局政务服务业务股股长),辛*飞(医保局医保服务大厅主任)为先进个人候选。
公示时间:5月7日-5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建议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同时,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478-5210324
通信地址:五原县政务大楼三楼325室
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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