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五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介枫,副主任刘欣瑞、刘培军、张永利、葛日勒图,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孟克朝鲁、政府副县长吴斌及法检两院院长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原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了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五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王永佳、何斯琴同志为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议案的说明;听取了五原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张敏涛、王玉生同志职务议案的说明。
会议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表决通过了相关报告、县人民法院提请免职事项、市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及补选王永佳、何斯琴2位同志为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项。
王介枫强调,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五原和法治五原建设;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快构建物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物业管理评价标准,加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改善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预算制度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提升预算管理和预算资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