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区出现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与非医保患者实行“阴阳价格”的不良现象,即同品药品售予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严重损害参保人权益。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股、县医保局联合对我县医保定点药店开展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将“同厂家、同规格药品医保结算价高于自费价”列为整治重点,重点排查两类问题:一是直接因结算方式不同实行差异化定价,二是仅向非医保患者提供返利、折扣等变相降价 。筛查范围聚焦结算金额排名靠前的民生类药品,涵盖常用感冒药、降压药、儿童用药等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品类,确保检查精准触达关键领域。 截至目前,检查组已完成对春天连锁药店、康中福连锁药店、包医佰连锁药店、国大连锁药店4家连锁药店旗下共10家门店的现场检查,暂时未发现医保阴阳价格现象。检查中,工作人员现场督促各药店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其进一步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坚决杜绝“顶风作案”的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定点药店明码标价监管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药品价格违法线索。通过“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双轮驱动,推动我县药品零售市场回归公平定价轨道,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让群众买药不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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