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要求,对我县具有向日葵秸秆加工、转运、回收等再利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发布公告,遴选向日葵秸秆加工、转化、回收等利用主体,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1、实施主体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及违法记录,合作社、个人等自用储草棚(库)建设不列入遴选范围;
2、实施主体需具有一定规模(加工车间及储草棚(库)等占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设主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加工、转运主体年秸秆加工转化能力达到1000吨及以上(扩建主体提供近1年收储、加工或转运台账);
4、建设储草棚(库)的,建设面积需大于(含)1000平米,且土地手续完善(提供相关证明);
5、购买机械设备的,必须为直接处理秸秆的机械(如:制粒机、粉碎机、传输设备等);
6、新建主体(包括扩建)提供规划设计、土地手续等;
7、作业主体(饲料化、燃料化等作业主体)需具备一定的作业能力,提供机械证明材料等。
8、报名者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合作社(企业)简介、申请报告、资金预算、技术服务方案等,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9、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英 15947382688
来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邮政编码:015100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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