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塔尔湖镇、复兴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内容的公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原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要求,五原县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塔尔湖镇、复兴镇已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等有关规定,《五原县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塔尔湖镇、复兴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部门审查。按照法定程序,现对该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30天(2025年3月28日至4月27日),共计30日。
二、公示方式:
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规划草案的各项内容有异议,可以向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和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塔尔湖镇、复兴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
地址: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天吉泰镇人民政府、银定图镇人民政府、塔尔湖镇人民政府、复兴镇人民政府。
注:本次为规划成果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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