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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2019——2020年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1:40 作者:侯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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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履行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今明两年,五原县民政工作将围绕上三级民政部门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困难群众,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推动全县民生事业的更好发展。现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五原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应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托住底线。强化民政事业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支撑作用,为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保障基本生活,托住发展底线。

——坚持积极作为、量力而行。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百姓期盼,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水平,同时正确引导公众合理预期,把社会服务供给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基础上,避免过度福利化,推动适度普惠。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充分调动各有关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平台,发挥比较优势,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改革引领、全局视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等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服务五原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用改革的办法和全局的视野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发展理念

在新的形势下发展民政事业,应深入贯彻五大理念。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着力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大力支持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提供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政”等服务管理新方式,让民政事业在改革创新中持续提升质量效能。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不平衡、区域差距大、基层能力弱的问题,统筹建设民政领域公共服务的硬件设施,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民政社会服务差距,深度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惠民、绿色民政的事业发展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突出资源能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促进整合和高效利用,加强土地节约、生态环保、污染物减排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对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扩大民政事业对外开放程度,“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积极引进先进地区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可借鉴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实用技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公益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广泛宣传民政工作,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民政事业。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将群众利益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稳步增加基本社会服务供给,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参与民政事业、共同享有民政发展成果,重点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着力增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在共建共享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实现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四、发展目标

2019年—2020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层社会服务、专项社会服务更加精准、到位、有效,实现各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的大对接、大协调,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统筹推进的新格局,构建制度更加完备、机制更加健全、基础更加扎实、功能更加强大、服务更加多元,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具体目标主要有:

——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城乡社会救助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向科学、诚信、法治、有效等方面迈进,社会救助满意度逐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2、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为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养老服务更加多元化、生态化、专业化、规范化。

3、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建立建立以补贴制度、专项服务、优待政策和地方扶持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残疾人福利体系。推动建立覆盖全面的儿童福利服务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4、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基本形成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作用明显,管理有序,健康依法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1、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城镇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稳健推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县”的成果,不断从外延上、内涵上提升农村社区的品位、认同感和归属感。

2、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登记、服务、引导、规范工作,着力从社会组织的合法性、诚信度、使命感、职业信仰、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培塑,自觉自律,不断提升政府和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同时,坚持数据并重的原则,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3、切实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采取有力的措施,孵化、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逐步开启全县“四社联动”的新型格局。

——提供基层社会服务更加有效。

1、继续推进区划、地名、界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确保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2、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夯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惠民殡葬等配套服务。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创新完善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渐退、应退尽退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健全家庭经济收支状况核对机制,完善部门信息比对和业务数据畅通共享的规程,切实提高救助申请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重点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孤残、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加大救助力度,在兼顾公平中注重效率优先。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适度提高残疾人两补标准。

从2019年起,全县城市低保标准增长率不低于5%,农村低保标准增长率不低于6%。进一步加强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有效联动,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兜底保障。强化分类施保,实行差别化救助。

2、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政策,进一步创新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方式,坚持适度提标,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规范和提升中心敬老院供养服务水平,在特困人员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进一步加强养老园区基础设施、专业人员队伍、服务能力建设,完成中心敬老院的升级改造和排污、供电、供水、供暖等设施的更新与维护。以中心敬老院为主阵地,在具备条件的乡镇适度改建小型敬老院。形成布局均衡、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网络。启动县老年养护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达到60%以上。

3、提升临时救助水平。

建立科学、公正、合理、有效的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员、患重病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成员所遭受的临时性、突发性、紧急性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落实“救急难”工作,持续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完善首问、直办、转办等责任机制和协作机制,实施主动救助。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探索将社会救助事务性的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接承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

1、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中,“护理型”、“医养型”床位要适度增加,占比力争达到30%;城市12个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展开,覆盖率达到90%;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全县床位总数达到2000张,按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4.9万人计算,全县每4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8张。在今后两年内,启动运作五原县老年养护院,新建成福星老年公寓生态养老社区、吉康医养院。12个社区全面启动包括陪餐在内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乡镇新建小型托老所或幸福互助院1-2处,实现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逐步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全县失能、半失能老人评估中心;有针对性地为全县的介推、介护老人开展护理、照料、康复理疗等服务。逐步将全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纳入生活、上学、保障范围。

2、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定出台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五原县慈善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其协调、统筹的作用,继续开展为患病家庭、环卫工人、困难群众、困难学生捐赠捐资的系列活动。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启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成多元参与、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深化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

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协商民主自治,健全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配合组织部门完成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村组“微治理”,村级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积极稳健推进全县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全国农村社区示范县”的成果,新建3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个,新建100平方米农村社区活动室50个,并有效落实“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地议事”的问题,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村(居)委会社区队伍为骨干,村(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的新格局。

城镇12个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不低于500平方米,力争有50%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力开展“精品社区”、“失范市区”创建活动,提高城镇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尝试引进“智慧社区”云计算、大数据,推进社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二)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认真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与临河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同杭锦旗黄河边界的界线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做好域区街道命名工作,落实完成地名数据普查的成果转化,印制五原县行政地图,编制五原县地名录、地名志,配合完成地名词典的编纂任务,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三)健全完善公务服务管理体系

1、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建立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机制2020年底,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在社会组织登记的同时,党的建设工作也要同步跟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政府将购买服务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于社会组织来承接承办,逐步建立起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切实解决社会组织专业短缺的问题,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推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培育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使其在各自行业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提高婚姻、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处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规范,进行合力创建,力争创建成3A级标准化建设单位。着力加强婚姻文化建设,完善依法登记、婚姻颁证、档案管理等制度。推进收养家庭评估专业化,建立收养家庭评估制度。

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惠民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启动运作10个殡仪厅,新建骨灰存放塔,建设公益性公墓3000穴,着力推进节地生态葬法。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全县火化率保持在60%以上。

4、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救助、劝返、安置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的职能,开展寻找亲人、生活照料、心理矫正、教育培训,就业安置等延伸救助服务,协同城镇执法等部门抓好街头治理,实施主动救助,为创建文明城镇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推进救助管理站等级评定,信息上传工作,不断强化救助管理站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水平。

七、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是发挥党员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加强民政法治和标准化建设。

三是加大资金资源投入。

四是提升民政队伍和基层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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