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原县概况
1.1自然环境概况
1.1.1地理位置及范围
五原县地处内蒙古河套平原腹地,南临黄河(属黄河最北端),北有阴山横亘,东临包头,西与临河区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07o35’70”-108o37’50”,北纬40o46’30”-41o16’45”。县境东西最长82公里,均长62.3公里,南北最宽55.5公里,均宽40公里,总面积2544平方公里。占河套灌区总面积的1/4。
1.1.2地形地貌
五原县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1042-1052米,其中西南略高,东北稍低。
地质属内陆断层的河套盆地,第四纪河流堆积,上层由轻亚粘土、亚粘土组成,下层是粉砂、继砂层。
1.1.3气候特征
五原县位于内蒙古河套平原中部偏东,南临黄河,北靠阴山山脉。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与季风气候的交界区,地理上属于干旱地区,但由于全县处于黄河灌区,农业耕地以灌溉为主。气候特点四季风明,冬季漫长寒冷,春季多风干燥,夏季炎热短促,降水集中,雨热同季。无霜期较长,日照充足,积温有效性高,降水量偏少,蒸发量大。年平均风速2.0米/秒,最多风向为静风,风向频率为20.67%,次多风向为ENE风,风向频率为8.3%。全年无霜期为127-213天。本地降水量分布特点:由西向东雨量逐渐增多。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5-80%。最大日降水量64.0mm,出现在2008年8月16日。最高气温值为39.1℃,出现在1997年7月22日。年平均日照时数3154.2小时。主要气象灾害有冰雹、霜冻、寒潮、大风、朝塌、洪涝、沙尘暴等,其中冰雹、霜冻、寒潮、大风是影响农业最主要的气象灾害。
1.1.4交通运输条件
五原县地处呼市-包头-银川-兰州经济带,是连接西北和华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包兰铁路、110国道、京藏高速公路横贯全境,同处于蒙古国到288口岸到内地“一带一路”交通连接线,条件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县内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格。
1.1.5水资源
五原县处于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引水灌区-河套平原中心地带,黄河流经县境62.5公里,过境水量315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为10.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3.198亿立方米。现有耕地全部引黄河水自流灌溉,占河套灌区总面积的1/4。
1.1.6供电
五原供电分局主要担负着全县9个乡镇的工农业生产及城乡30万居民的生活供电任务。分局营业区拥有220kV变电站2座,主变容量600000kVA /4台,110kV变电站3座,主变容量281500kVA/6台,35kV变电站8座,主变容量67200kVA/13台。35kV输电线路172.33公里/8回,10kV配电线路1846.79公里/75回,10KV配电容量647600KVA/2693台。
1.1.7供热
全县集中供热面积430万平方米,主要由宏珠电厂与富源热力公司集中供暖,城区周边有供气锅炉19台,零散锅炉40余台,县城区周围城郊结合部与老旧平房土暖供暖炉1200多个,所辖8镇1乡1农场1个中心1个办事处,除塔尔湖、套海、天吉泰镇区局部集中供热外,其余农户基本处于土暖炉自供热状态。
1.2社会经济概况
1.2.1人口资源
全县人口30万人。家庭总户数87170户,平均家庭户数约为3.5人。农区18.8万人,占62%,城镇11.2万人,占38%,人口密度120人/平方公里。
年龄构成:1-14岁年龄段人口10.8万人,占36%;15-64岁人口18万人,占60%;65岁及以上人口1.2万人,占4%。
民族构成:全县汉族占大多数,还有蒙、回、达斡尔、朝鲜、满、壮、瑶、藏、维吾尔、苗、傣等14个少数民族,其中汉族人口为28.8万人,占96%;蒙古族人口3347人,占1.1%;其它少数民族人口555人,占0.18%。
1.2.2行政区划分
五原县辖8镇、1乡1农场1个中心1个办事处,782个村民小组。8个镇:隆兴昌镇、塔尔湖镇、套海镇、天吉泰镇、复兴镇、新公中镇、胜丰镇、银定图镇,1个乡:和胜乡,一个农场:原建丰农场(十五团),一个中心:五原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一个办事处:丰裕办事处。
1.2.3综合经济
“十二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68.42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13.95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是2010年的2.22倍,年均增长8.8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25247元提升至2015年的40620元,五年增长60.9%,年均增长9.98%。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5年达到3.82亿元,比2010年增长1.81亿元,增长90.04%,年均增长13.69%。截止2015年全县用于民生支出21.24亿元,用于生态建设0.77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69.20%、148.39%。
农牧业:2015年全县第一产业产值28.46亿元,比2010年增长8.36亿元,年均增长8.3%。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8535万斤,比2010年增加12566万斤,增13%。2015年末,全县实施农业面积达到7.2万亩,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牧业年度全县牲畜饲养总量达到526万头(只),牲畜存栏235.5万头(只)。
工业:全县2010年工业产值54.7亿元,2015年末产值56.63亿元,增加1.93亿元,增长3%。
三产服务业:据不完全统计,三产服务业2010年产值36.57亿元,2015年实现产值70.32亿元,增加92.3%。
第二章“十二五”工作回顾
与“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2.1“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回顾
工作回顾:十二五期间,五原县把贯彻落实中央、区、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内涵提升、绿色增长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2.1.1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成立了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安排部署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网络;二是制定出台了《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落实了生态文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三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实绩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落实;四是2016年,县财政共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6亿元,将污水处理厂运行,节能减排,绿化和相关部门工作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畅通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优先保障“绿色通道”,从经费保障角度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投入机制;五是将宣传贯彻上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规定、规划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党校、社区、学校等领导干部、群众代表、青少年培训课堂教学,树牢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增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1.2总量减排任务基本完成
市政府下达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由2010年的0.428万吨、1.404万吨,分别削减到0.391万吨、1.154万吨,氨氮由2010年的0.106万吨、削减到0.096万吨,氮氧化物由2010年的0.480万吨控制到0.593万吨以内。
我县将目标考核指标和减排任务以签状方式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到2014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590万吨,上升0.06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720万吨,下降0.684万吨;氨氮排放量0.058万吨,下降0.04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369万吨,下降0.111万吨;2015年又削减化学需氧量0.0182万吨,氨氮0.0015万吨,氮氧化物0.0021万吨;大民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拆除设备关闭,又削减化学需氧量429.7吨,二氧化硫102.68吨,氨氮3.86吨,氮氧化物17.76吨。除化学需氧量外,其它三项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2016年,市级下达我县减排任务为消减化学需氧量31.09吨、氨氮8.49吨、二氧化硫701.8吨、氮氧化物266.8吨。截止2017年元月,我县削减化学需氧量317吨、氨氮25.2吨、二氧化硫877.93吨、氮氧化物266.8吨,分别完成任务的102%、297%与125%、100%。
2.1.3湿地水系建设、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2.1.3.1饮用水源地建设进展迅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迁址于鸿雁湖周围,彻底改变了原刘四拉、后补红水源枯竭、硬度高、临近七排干排污口,个别井位处于居住区等缺陷,充分利用了义和渠黄河优质补水,确保了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排污口,无养殖种植的良好环境,并进行了局部围界立桩;利用项目资金,东部五乡镇饮用水源地已完成水源地划界与保护区建设;银定图、新公中镇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域内排污行为全部清除,水质监测稳定达标。
2.1.3.2从2012年至今先后建成306820平米的隆兴湖、233450平米的鸿雁湖与100050平米的连心湖,三湖连贯相衔,湿地气温凉爽,水生动物多样繁殖。
3.1.3.3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治污减排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改百乐克链条式曝气工艺为伞形曝气工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一级A持续稳定达标,总磷、总氮排放浓度明显下降。塔尔湖镇率先建成日处理500吨生活废水乡镇污水处理站并达标排放;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分厂实施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零排放工程;润林、仙童、莎莎、大丰炒货厂改变水洗蒸煮为筛选蒸煮工艺,实现了炒货废水零排放;蠡郡洗毛、益民、刘三、亨通肉联厂前后建成洗毛、屠宰废水生化处置污水站。
2.1.3.4新建排污管网城区62.5公里、乡镇17.8公里,极大提高了污水收集与管网覆盖率,对城郊、乡镇污、脏、乱、臭水坑、污水滩改观奠定了基础性条件。七排干排污口除屯河、富源番茄厂、污水处理厂外其余全部封堵,地表水三、五、七排干断面抽样监测,水质基本达标。
2.1.4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
严格执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与市政府《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更加具体的《五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五原县关于禁止农村及城郊“三烧”现象、控制面源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将县城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要求归类罗列,以责任台账分签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2016年,我县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268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7%。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一是拆除城区内10吨及以下锅炉33台,宏珠电厂、富源热力分别安装了布袋、电静两级干法除尘、配套了较先进的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动态数据与自治区、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控。富源番茄、莎莎炒货等7台锅炉技改后采样监测达到提标升级标准;二是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洗煤厂粉尘治理工程实施,同达建材将半封闭原料堆放场改建为全密封仓储,宏珠电厂实施了粉煤灰围挡与原料燃煤封闭工程,阶段性生产的八家洗煤厂基本完成了原煤、精煤、附产品封闭围挡工程;三是28家沙石料堆放场、7家商砼站除部分关停外,大部分完成了抑尘网围挡与网布苫盖工程;四是交通道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工地全部实行围挡抑尘作业;五是购买吸尘车、洒水车与密闭垃圾清运车等23辆,建设垃圾转运站9座,极大减少了环卫清扫、清运垃圾扬洒与粉尘飘浮现象;六是加大农村严禁“三烧”的宣传、巡查与处罚力度,烧荒、烧秸秆、烧废旧垃圾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七是对全县41家加油站加大执法力度,除两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关闭外,其余39家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程,纳入常态化管理;八是加大黄标车淘汰与机动车尾气不合格维修处置工作,共淘汰黄标车200余辆,维修尾气不达标在用机动车2000余辆。
2.1.5环境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县环保基础设施显著增强。日处理2.2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经技改,收集率、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排放一级A达标天数350天以上,主要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日处理100吨垃圾填埋厂建成投入运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分别通过了自治区西部区三级标准化验收;富源热力公司新建五台80吨供热锅炉,可满足城区集中供热;套海、塔尔湖、天吉泰先后建成乡镇农村局部集中供热。宏珠热电、富源热力两家重点企业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并与市监控中心平台联网,七排干尾梢安装了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两台,与全市在线自动监测成体系联网。九个乡镇环保工作站组建,配备了执法车辆与部分现场监察设备,网格化管理正在形成体系。
2.1.6环境执法力度空前
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与“四配套”管理办法,强化环境监察监管。十二五期间,年平均出动执法人员588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立案查处企业5家,应用《新环保法》与“四配套”办法处罚案件1件,共处罚金98万元,开出自治区首张按日连续处罚文书。
2.1.7生态建设绿色崛起
“十二五”期间围绕“五环”绿化(环城、环镇、环村、环路、环片),大力推进以城镇、村庄、通道、园区、农防林为主的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截止2016年,累计投入绿化资金12.48亿元,新增造林31.1万亩。其中完成通道造林1470公里、8.9万亩,村庄绿化552个、4.7万亩,农田防护林8.8万亩,“四荒”造林7.9万亩,城镇周边绿化0.8万亩,实现了机场铁路、城区集镇、农田配套片全部绿化贯通,新增黄河沿岸林0.3万亩、观光葵花、油菜花1.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11.2%提高到2016年的16.2%,人工造林面积连续五年位居全市第一,重点区域绿化面积连续4年位居全区前列,森林覆盖率和林草覆盖度“双增长”,荒漠化、沙化土地“双减少”。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区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全区生态宜居县城”等光荣称号,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景色盎然,绿色崛起。
2.1.8农村综合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三年规划》,提出了创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的奋斗目标与“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项目整合、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相结合的实施原则,投资1926万元实施10415户平房居民率先在全县开展燃煤炉节能环保改造,已安装使用2898台;争取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4007万元,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三座,移民新村污水处理站13座,行政村公共水冲厕所55座,农户旱改水冲厕所6512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基本构建起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和县处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新引进深圳中加洁原公司投资5000万元建设日处理100吨以生活垃圾、秸秆、畜禽粪便为主体的生产需能活性炭项目,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成“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厕所、猪舍、大棚、沼气池)资源循环利用模式11000户座。建成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1个,申请认证“三品一标”产品77个,其中绿色食品企业7家42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单位13家21个产品,有机食品企业4家10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个。创建复兴镇、银定图镇、新公中镇9个乡镇为“地市级生态乡镇”,隆兴昌镇光明村等69个村为“地市级生态村”。
2.2面临的形势与存在问题
纵向比,我县生态建设“十二五”期间发生了重大改观,诸多问题实现了历史性创新与突破,但横向比仍面临严峻形势,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财政吃紧,环保投入经费少;二是伴随城镇、村镇农田改造、市政、交通道路修建,房地产开发建设带来的粉尘污染,距自治区“十三五”规划提出控制要求:PM2.5较2015年力争下降15%,PM10力争下降15%的艰巨任务具有较大压力;三是百余年形成的老旧村庄污、脏、乱坏村俗,坏习气快速改变提升阻力大;四是农用田深浇漫灌造成土地盐渍化,过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土地板结、病虫害肆虐,大量使用地膜、薄膜造成的白色污染要从根本上得以扭转仍需相适应的政策引导与大量细致入微的艰苦工作;五是点面污染控制进展缓慢;六是环保队伍人员、技术、装备力量严重不足;七是环保公共体系建设有待快速完善;八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需要更广泛、更精细、更标准全面推开。
第三章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3.1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充分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保护生态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证区域生态和环境安全为基础,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为宗旨,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基本途径,深入贯彻上级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构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完善环境法治,强化环境监管,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一体化均衡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3.2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思路,助力绿色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扭转原有的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促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明晰事权划分,严格环境监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的监管措施,对污染源实施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保护环境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社会、市场、企业的引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有效推进改善环境质量项目的建设。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承担责任。
实施“三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坚持全面谋划,统筹考虑,全面部署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水、气、土”三大战役为抓手,集中攻关,加大治理力度,紧盯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和焦点问题,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积小胜为大胜,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进程。
全面信息公开,强化环保意识。加强政府和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着力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坚持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着力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坚持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坚持制度创新,以制度落实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政策。增强产业制度、资源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协同性,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章“十三五”规划目标与指标
4.1规划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大气、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土壤环境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增强,辐射、放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培育绿色低碳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五原目标基本实现。
4.2规划指标
到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空气质量全年达标天数比例不低于83%,力争PM2.5年均浓度下降15%,PM10年均浓度下降15%。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五、七排干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体比例不得低于33.3%,城镇、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A-级、B-级排放标准;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不高于15%。土壤环境方面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森林覆盖率保持20%以上,保持全市领先水平,植被覆盖度、退耕还草覆盖率持续上升。
4.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市级考核目标控制要求。
4.4环境风险防控目标指标
到2020年,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污染风险以及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环境生产安全。
4.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标
以环境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环境信息化建设为统领,强化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运行保障,全面提高环境监管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能力水平。
第五章 “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5.1健全源头防治机制,全力推进绿色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创新调控方式,强化源头生产和绿色消费,将生态环境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
5.1.1依据自治区、市级生态功能区域划分规则,结合我县黄河沿岸林、塔尔湖防沙林场、天吉泰机场、自然海子(孟王栓海子等)、人工湖(鸿雁湖、隆兴湖等)、饮用水源地、植物园、有机食品种植区等中小生态区域,制定差异化生态环境目标、治理保护措施、环保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科学布局生态空间与生产空间。
5.1.2开展区域功能定位与划分战略环评,对城镇总体规划、能源资源开发、绿色产品种植基地、畜牧养殖业集群发展、观光旅游景观,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等重点领域进行科学布局。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按照促进生态健康、生活宜居、生产便利要求,优先划定与生态、粮食环境安全相关的空间作为发展底线,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形成层级分明,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城镇空间和生产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完善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健全与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旅游等部门协调推进规划环评机制。暂缓、限制和停批可能加重区域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城镇建成区范围内不再审批伴生噪声、危废、尾气高排放的有关机动车维修、交易、销售行业,医院、学校、敬老院环境敏感区限制高噪声、高废气排放行业经营运行。
5.1.3用环境保护准入红线推动经济转型,低碳绿色发展,推动荣丰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绿色产业链构建。在项目环评中建立“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建立规划项目、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运的“三挂钩”机制。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等量或减量置换。
5.2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2.1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对长期超标排放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加快污染企业“退城入园计划”,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实施“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我县。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自治区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企业减半征收排污费。
5.2.2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格执行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有序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两高”行业项目严禁在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严格控制化学制品、医药制造、焦化、农药、有色金属冶炼、印染、喷漆、土炼铝、铁、塑料等项目环境风险。禁止在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新建涉重污染项目,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镇空间布局。
5.2.3促进企业升级改造。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要根据环境改善目标,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推动企业升级改造。鼓励发展优质产能,对于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污染治理,新型产业以及环保产业等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促进绿色制造和绿色产品生产供给,从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放等全流程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5.3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5.3.1建立监测、预警指标和技术方法体系。2020年底前,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严格约束开发活动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以内。探索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平台,研究建立部门间超环境承载力行为的预警提醒、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5.3.2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环保能耗要求,促进行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与传统高能耗行为。严格实行节能审查制度,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的全过程监管、监控。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电板供暖、电采暖、工业电锅炉、电动汽车等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倡使用再生免烧砖,强制取缔粘土砖。大力推进雨水收集、中水回用能源开发与资源重复运用工程。供热供气覆盖的片区禁止燃煤使用。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
5.3.3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用水总量控制,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村、以水定人。积极倡导人人节水,造福子孙后代的消费观念、消费意识。加快实施渠道衬彻、农田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循环用水,积极推广再生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和设施建设,健全完善节约用水政策机制。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0%。
5.3.4执行严格的生态用地占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生态用地占用,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用地不得随意变更占用。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用途管控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镇周边地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的保护。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砖瓦窑废弃地复垦。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尝试自然村庄搬迁整合,所占有土地再复耕利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5.4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讲到“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5.4.1倡导绿色消费引领。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引领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政府机关带头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
5.4.2实施传统产业绿色改造。肉联屠宰、番茄、养殖、建筑材料制造、热电等传统产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工艺改造,推广轻量化、低功耗、低排污、零污染工艺工程与工程建设,支持企业绿色改造与技术创新新能力。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分步式绿色智能微能微电网改造。
5.4.3推动新型产业绿色引领。加快发展绿色信息通信产业。扩大园区、村社电商微商覆盖面,辐射度。积极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加快推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农产品高付值深加工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带动智能电网、智能建筑、多网融合、智能物流等建设,促进节能减排。
5.4.4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园区和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实施污染物近零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化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高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废旧金属、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和涉重金属行业回收利用率。培育一批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建立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依托产业优势,推动农畜产品加工、深加工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物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探索“互联网十回收”模式,规范综合利用行业管理。
5.5实施三大计划,切实提高环境质量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与区市两级相应制定发布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思维模式,打好“水、气、土”三大战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讲到“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
5.5.1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1)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实施从水源至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隆兴昌镇饮用水源地尽快完成可研批复,一、二级保护区土地划拔,按照环评要求,全范围建桩、封围、立界,适时补水,要加强水厂净化设施与景观建设,季度监测(年两次全项目监测),过滤废水全部用于绿化回用;新公中镇、天吉泰、银定图水源地加强人为生产、生活、种养殖污染防范,按要求进行水质监测。东部五乡镇在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基础上,加快引水工程建设,强化水质动态监测与水源地保护管理。从2018年起,城镇饮用水源安全状况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到2020年,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85%。
(2)进一步加大外源污染治理力度。点源治理方面:大力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在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推行再生水设施建设,城镇及工业园区开展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再生水管网“多网并行”工程。计划到2020年,实现重点点源污水全部再生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除热电厂中水回用外,主要用于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用于工业洗涤用水、循环冷却水、锅炉补给水、城镇周边景观水采补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水循环利用率、优先使用再生水。工业园区加强再生水生产和管网建设力度,园区内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挖掘企业自身清洁生产潜力,提高企业内部水循环利用率,实现园区废水全部循环不外排。未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主要采取强化管理措施,鼓励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合理处置后,利用周边林草地、景观水系或湿地消纳。面源治理方面:以提质控量为抓手,实施4个重点工程:一是农田排水提质工程。继续加大农业种植减肥、控药力度,提倡滴水灌溉与渠道衬砌等节水工程,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建设人工湿地、利用人工湿地的生物净化作用充分消解污染物;二是排干污水控量工程。管控五、六、七排干沿侧企业实施工艺用水循环使用,经污水站处理合格水体用于农田改造、园林草系及湿地用水,减少进入总排干水量;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争到2020年,全县782个自然村一半以上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消纳,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以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存栏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确保治理设施配备和运行全到位。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3)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整治黑臭水体。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水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实行“一河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确保到2018年底前,我县所有“河”、“干”水系污染浓度排放值达到市级考核标准最低值。城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於疏浚,生态修复扩展排水管网覆盖面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河面(湖、自然海)无大面积飘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村社地面无黑臭水坑。
(4)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严禁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区域管控机制。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经批准取用地下水的“井渠双灌区”,地下水仅可用于春夏灌溉,秋浇使用引黄水,以防止地下水水质恶化。对传统性农村暑浇,秋浇中深浇漫灌的坏习惯既要从宣贯政策上改变农民浪费水资源观念,也要通过微灌、喷灌、管道输水、渠道防渗等行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用水效率,帮助农民意识水资源的珍贵;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领域和过度浪费废水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下水超采取水量控制方案,严格控制开采浅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井灌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开展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县域内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在2018年底前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按照“控源+强化管理”的思想,实施污染源监管“全覆盖”行动。一是涉及的重点排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进行企业排水自行监测,同时加强监督性监测;二是全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控全覆盖。提高企业自动监控覆盖面,实现重点企业排水过程全监控。塔尔湖镇污水处理厂、稀土厂2018年底前全部安装排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局监管平台联网。五、六、七排干排水全部纳入市级自动监控范围;三是加强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防数据失真;四是加大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运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偷排、超排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5)发挥市场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构成全民行动格局。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不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
(6)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促进多元融资。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遴选一批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实施ppp模式,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环境保护。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县政府、县财政拿出一定量预算补贴与排污费收缴资金,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项目。
(7)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
(8)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运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强化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工程项目和关键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利用和成果应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科技治理和监测。
(9)强化公众参与。对新建环评项目,规范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求周围群众参与建设意见。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微信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10)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依托中小学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构建全县人人节水爱水新格局。
5.5.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深入贯彻区市两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意见”与“实施细则”,主要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PM2.5、PM10等污染物协同治理为重点,改善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
(1)解决重点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污染防治新机制,按照2016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事项要求,将污染治理纳入纪检委、组织部对各乡镇、各部门政绩考核主要责任目标,纳入两督两办重点督查内容,环保局要厘清权责,建立考核台账、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考核体系。研究建立跨行政区域和部门的污染联防联控和会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制定淘汰老旧车辆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大兴植树造林、种草,增加沙丘裸土植被,建设生态湿地,从源头扼制沙尘暴兴起。加快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通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污染行业规模控制,优先区域工业布局,围、苫、盖、全密闭洒水等工程措施,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等手段,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2)加大细颗粒物污染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冬季散煤、农产品收购筛选场地扬尘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机动车监管,强化高架源的治理和监管,控制煤炭消费量,实施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工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能耗、环保等不达标的产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环境敏感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到2020年,宏珠电厂、富源热力公司完成现有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3)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物流基地、商业圈建设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所有商砼搅拌场所、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园林绿化工地现场实现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的目标;二是抓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街道机扫率至少达到80%。垃圾清运、建筑物料、洗选煤、粘土粪便运输全部实行袋装运输,不具备袋装条件的全部围包苫盖运输。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清扫保洁,实现全区域覆盖,全天候保洁;三是农副产品炝扬、收购、加工粉尘防治。大型场面农产品晾晒、炝扬、收购筛选、面粉加工场地要采取有效扬尘控制措施。收购筛选除配套必要的布袋除尘设施外,2018年底前全部建设全封闭车间,封闭作业。面粉加工全部配套布袋除尘与建设麸皮密封仓储车间。煤炭经销场所分选、装卸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4)强化城市低空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全面控制原煤散烧。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扩大集中供热、供气面积,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率,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全部燃煤小锅炉。推广民用环保节能型炉,提高优质煤炭配送比例,尽可能使用低硫煤、无烟煤,2019年完成50%棚户区居民燃煤炉改造;二是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现有新型建筑和经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要全部用热量和温控装置列入强制性验收范围;三是抓好餐饮业油烟异味污染防治,严格治理餐饮业污染。A.彻底取缔散煤炉灶改用油、电、气清洁能源;B.建设相适应等量隔油设施,不得将油腻洗涤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C.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D.剩菜剩汤妥当处置,不许擅自倒入排水管网或垃圾箱内,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经营摊位。四是严厉打击有机物、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坚决拆除小塑料颗粒土炼制厂房设施,依法行拘经营者、生产者。坚决禁止主街道两侧、居民区喷漆涂装,对喷漆涂装市场实施聚集密封作业,所挥发气味按规范收集燃烧处置;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回收率达到90%以上。摸清并编制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精细化排放清单,对环境和健康影响较大的苯系物、卤代烃、醛系物、环氧乙烷等重点控制物质加强严控。2017年年底到2018年3月开展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5)持续推进农村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扩大通村路、农田路、村中路硬化覆盖面,有效控制道路尘土飞扬;二是依托饲草料加工、饲草青贮、秸秆回田多载体办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采用防渗苫盖、自然发酵农家肥沤制方法,将村庄散养猪、羊、鸡、禽粪便100%收集利用,提高农家肥利用率;四是充分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促治”项目资金,增加村社垃圾收集盛装容器量,有条件的村集体建设封闭固废垃圾转运站,安装压滤设备。复兴镇2018年示范建设乡镇垃圾填埋厂,其他乡镇争取项目、创造条件,力争十三五末乡镇垃圾填埋厂建成率达到40%。到2020年,垃圾转运压滤设施达到村单位总数65%以上;五是鼓励废旧回收企业、个体经营户全覆盖回收农田地膜、废塑料,防范二次白色污染与塑化剂危害;六是对砖瓦窑粘土、煤炭、煤渣与废气粗排放口实行专项治理;七是大力提倡农户院落硬化,院外花草绿化,减少裸露土面,增加绿色湿度,消纳粉尘污染;八是大力提倡与推广太阳能、光伏板,“三位一体”、“四位一体”(沼气、粪便、厕所、大棚)清洁能源综合环保模式,逐渐减少散煤使用量,减少煤烟尘、氮氧化物与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物排放;九是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巡查、督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三烧”行为。
5.5.3全力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2016年5月28日,制定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壤十条),将土壤污染防治与水、大气污染防治并行纳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严厉法制化程序。自治区、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7号)和《巴彦淖尔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市级“十三”土壤防治目标为: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强化受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控制,全力推动土壤防治工作,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田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到基本监控;依据土壤普查和详查结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按照上述工作目标,我县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协助配合区、市土壤环境污染普查与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田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到2020年底前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按照农田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农田地划分为未污染轻微污染、轻度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大类,将未污染土地列为优先保护类、轻污染列为安全利用类、重污染列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2)严格管控、加大农田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按照全县土壤污染类别划分,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有措施及时落实。力争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地还林还草面积指标,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致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严禁在重污染林地、园地种植食用农林产品。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分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建设用地不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保护类耕地集中倾斜。开展土壤沙化、荒漠化、盐渍化、板结病虫化防治工作;采取节水灌溉、生物回田、施用农家有机肥、生物肥、轮憩休养等多种相适宜性办法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财政要加大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补贴扶持力度。
(3)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未污染土壤保护。一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排污企业用地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使用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县人民政府与土地管理行政部门对调查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并报上级同部门备案。符合相应规划用地的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暂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地块,禁止土壤扰动,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二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土地的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与巡查保护,依法严查向沙漠、河流、草地、林地、湿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行为。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地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建设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三是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要求,2018年编制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污染治理项目库报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四是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重点监测土壤中镉、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深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5.6全面实施达标排放,有效推进污染减排
5.6.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在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以骨干工程推进为抓手,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有效推进污染减排。一是工业企业要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门如实申报、向社会公开。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要规范排污口设置,全面实行在线监测,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县人民政府要加大环境监测站预算支出,确保环境监测站正常运行,对重点企业、县域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到2019年规范建成环境在线监测管理平台与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水、气环境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定期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工业污染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有效运用在线监控手段,提高监管时效性。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关闭。并对“黄牌”、“红牌”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分类管理;三是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宏珠热电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标准,综合采取污染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确保其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5.6.2严格污染物总量红线
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制”管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与资源能源管理的协调性。用总量红线调控开发规模和强度,通过总量减排腾出环境容量,确保产业发展规模控制在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进一步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推动治污减排工程、技术、管理、政策组合运用,实施多污染物综合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减排考核目标之内。
5.6.3加大工业源污染减排
—推行清洁化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快实施低硫分、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鼓励宏珠热电、富源热力、套海、塔尔湖、天吉泰集中供热,硫酸稀土、砖瓦窑工业炉窑和锅炉使用低硫分、低灰分优质煤炭或清洁能源。大力引进项目资金,鼓励有实力企业合理有序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进重点行业减排。开展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20蒸吨及以上工业锅炉、不在管网内供气锅炉与未配套干、湿两法脱硫除尘设施的三产业、服务业锅炉都要在2018年实施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提标升级改造标准。
—开展番茄、脱水菜加工行业清洁化改造。配套建设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深度处理污染物减排工程。所有炒货项目、精选瓜籽采用筛选工艺取代洁净水清洗工艺,煮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减少废水排放量。
5.6.4推进生活源污染减排
一是加快热力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洁煤供应网络工程建设,加快供暖燃煤小锅炉淘汰。削减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城镇居民生活用煤总量,强制餐饮等三产服务业使用油、电、气灶取代散煤炉灶、茶浴炉,逐步取缔原煤散烧。建立全密闭配煤中心以及覆盖所有乡镇、村社的洁净煤、型煤供应网络。将优质低硫低灰散煤、洁净型的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提高到80%以上;二是加快城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提高收集率,强化脱氮除磷。到2020年底前,达到再生利用水标准与相应排放标准,重点集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他建制镇为30%以上。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处理,杜绝二次污染。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5.6.5加强农业源污染减排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综合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实现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治理。建设符合区位特点,养殖规模和防治要求的粪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贯彻“种养结合”理念,鼓励采取干清粪+完全农业利用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促进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到2020年,8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
5.6.6强化移动源污染减排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采取资金补助,强制报废等措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2018年起,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料油。强化机动车年度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提高尾气控制水平。到2020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参检率达到85%。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城镇交通管理,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高排放工程机械、重型柴油车、农业机械等在用车辆的管理,减少机动车废气污染排放。
5.6.7强化环境专项执法
强化环境专项执法,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健全应急网络,强化风险预警,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督促固废、危废、同位素、医疗废物、涉重金属污染单位和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建立预案评估制度。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涉重企业如硫酸稀土、碳酸稀土焙烧、运输、储存、液体硫酸及伴生矿土涉重金属超标排放的监控;二是坚持打击、捣毁排放聚乙烯、聚氯乙烯有毒有害气体的小塑料加工与废旧电瓶收购中倾倒浓盐酸、土炼铝锭等违法企业;三是建设专门市场密闭车间、配套对应治污设施工艺,将县城内所有喷漆行业集中市场化管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气体随处排放;四是严密监控热电厂中水回用中环氧树脂,中兴能源核子秤、多晶硅三氯化氢、四氯化氢,东阳能源废轮胎、废机油危废处置,垃圾处理厂二恶英气体产生排放的收储返厂、回收及工艺处置情况。实时进行动态跟踪,如发生丢失、随意倾倒、泄漏、工艺不正常使用情况,随时报告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环境风险管控率持续保持100%;五是进一步强化电磁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逐步推广“绿色基站”、“绿色变电站”建设,确保信访案件调查率、处理率、回访率100%;六是加强医疗卫生放射性同位素医疗器械防护措施,管控与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督检查,与卫生、农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做好突发疫情医疗废物应急能力和设施的建设与安全处置工作。到2020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七是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八是提升固体废物处置水平。
5.6.8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创新环境管理模式
以改体制、定制度、建机制、促投入、抓基层、强队伍为主线,以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环境信息化建设为统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运行保障。建立与新时期环保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监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体系,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建设水平,实现环境监管能力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在环保垂管体制改革前,按照自治区西部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保证人员数量、监察、监测设备与财政基本预算,引进和培养环保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业务能力、高管理水平人才,优化干部职工队伍结构,努力打造数量与结构合理,业务精通,适应我县生态环保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科研、监测、监察、信息宣传、基层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到2020年,监察执法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70%以上,监测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到80%以上。
(2)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努力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核与放射、辐射环境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加快水、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
(3)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实时在线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形成环境立体感知,管理协同高效,服务内外一体的环境监管模式。
(4)加强乡镇环保站(所)基层建设。一是采取吸引、培养、锻炼、提高、技术引进、应用、孵化、吸收多手段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二是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经费保障,保证基层环保站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赋予法律框架范围允许的职能,职责与监管权责,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监管、服务作用,真正成为乡村生态环保建设的主力军。
(5)推进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合力。在完成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城考、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专项行动及城考等重大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执法中,变单独执法为部门联动,建立环境信息互通、责任分担机制,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统一行动、重拳出击、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6)推行“网格化”执法,逐步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点”的监管网络,实现环境执法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建立污染存在问题动态管理数据库,及时督促整改,按月按季更新。
5.6.9持续完善生态项目库,多方争取各类生态项目资金
发改、财政、环保、农业、水务、住建、林业、交通等部门要经常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查看国家部门平台信息,及时掌握国家项目投资方向范围。重点查阅有关生态建设中湿地、退耕还林还草、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置、绿色种植、有机产品基地建设、土壤改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气、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减排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促治”,固废垃圾处理,排水管网,集中供热管网,污水处理,落后产能、设施淘汰等各类项目资金的投资动态,积极申报项目资金、提前填入并完善项目库。最大限度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对生态环保的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推行绿色信贷,破解生态建设资金约束。
5.6.10加大环保宣传,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深入宣贯党的十九大生态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内容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举办和组织各类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深入领会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和指导思想,使生态文明成为一种信念、一种立场、一种自觉的行为方式。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提高完成指标任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和政府信息平台、古郡晨报、广播电视、电台多角度合作,强化宣传媒体建设,构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网络;二是以“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区”、“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环境保护模范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村”、“生态乡镇、“环境友好企业”为载体,开展多形式创建评选活动,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水平;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各机关、学校、企业及单位、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编印环境保护市民手册和中小学读本、编排生态文明戏剧,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环保素质,发展生态文化。动员中小学生、广大市民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第六章重点工程
健全重点项目动态储备机制。围绕全市与我县“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重点实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社会体系工程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六大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做好规划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到十三五末,具体抓好以下项目工程:
6.1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
在十三五期末完成全县新建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论证,一级保护区土地划拨并建桩网围,制定一级、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严禁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高农药、高化肥生产活动与畜禽养殖;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排污口。
6.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
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2.2万吨污水处理工程不仅承载着城市扩容、人口增多、生活污水增量的重任,也是补缺一期工程无相等入水量调节池、滤沙池、氧化池,缺少除磷脱氮工艺,解决总磷总氮达标排放不稳定的短板,更重要的是兼负着工业园区产业化发展,工业、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的重要功能。为此,严格督办扩建工程2018年6月底前完工,7月份投入运营,9月份完成建设项目达标验收。
6.3规划建设再生水厂,节约水资源
在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推行再生水设施建设,2018年计划投资5284万元实施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投资8966万元铺设再生水输送管网24公里,2019年计划投资3523万元实施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投资5977万元铺设再生水输送管网16公里,到2019年建成再生水厂后,再生水用于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工业用水、锅炉补给水、城镇周边景观补水等。
6.4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增加绿化面积、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2018年启动套海、新公中镇污水处理站,复兴镇垃圾处理厂项目工程建设,推进乡镇所在地集中供热工程规划建设。继续加大植树造林、种草面积,改良盐碱地、扩大绿地覆盖面与人均绿地面积。
6.5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动员全县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争优创模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建设浓烈氛围。早日把我县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城。
第七章保障措施
7.1组织管理保障
“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实施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五原县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要加大领导和统筹力度,根据进度目标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协调和考核。各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坚持高度重视“十三五”环保规划实施工作,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由县政府统一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负责项目的立项、规划和建设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十三五”环保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协调各方利益,争取国家、省、市以及有关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将本规划更好地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
7.2体制机制保障
县政府牵头,协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任务,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管地位,在现行环境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以“绿色发展,赛过江南”建设为契机,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综合决策机制和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和官员环境责任追究机制,把生态建设与环保规划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要强化经济手段的运用,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加以明确,进一步完善排污费征收制度。首先是提高排污费标准,对超标排污行为加以罚款;其次,建立以污染量为依据的征收排污费体系,对多因子污染物排放实行全部征收排污费;规范排污费的使用途径,注意排污费专收专用,将排污费纳入专项账户,确保资金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和资助与环保有关的科研活动。
7.3人才技术保障
“十三五”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离不开科技和人才,技术的引进、应用、孵化、吸收,人才的吸引、培养、锻炼、提高是环保建设的重要基础。要以“十三五”环境规划及“绿色发展,赛过江南”工作为契机,抓紧培养、引进相应的人才,选择一些业务骨干定期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7.4资金投入保障
加强对科研研究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在五原县建立研究基地,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低碳产业技术研发,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在信贷、税收、财政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倾斜,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加大环保建设的投入,完善环保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体制,统筹运用预算内外投入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使环保建设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增加政府投入。用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置、清洁能源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公益事业。
继续制定并完善各种经济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环保建设;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积极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利于环保建设的项目;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制定因势利导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筹集资金发展生态经济。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定期公布环保建设项目融资意向。
7.5宣传教育保障
通过举办和组织各类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深入领会生态文明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和指导思想,使生态文明成为一种信念、一种立场、一种自觉的行为方式,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提高完成指标任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宣传教育。重视环保建设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环保规划与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印环境保护市民手册和中小学读本,开展与环保规划和生态建设相关的各类群众活动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生态建设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的环保素质,发展生态文化。
营造浓厚氛围。大力营造生态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生态建设的目标、意义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动员广大市民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局面。
7.6公众参与保障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政府的政策、决策更加透明,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政策,监督政府,更多地参与管理。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推动政府和企业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建设。
政府应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生态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对企业生态化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定期在社会上公开,把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排污收费规章和来信来访处理等全部向社会亮相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定期邀请公众代表对政务公开提出意见与建议。通过新的机制、政策和行动方案促使各种社会团体、媒体、研究机构、社区和居民参与到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之中。让公众直接参与政府的相关决策,在做出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同时还要对政府即将做出的决定进行公开讨论,探讨其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
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各类环保志愿者开展生态建设活动,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公益事业。大力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提倡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形成“节约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