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应当信息报告的纳税人,可进行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在办理设立登记同时一次性完成一照一码登记信息采集确认(设立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授权(委托)划缴协议、实名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线上申请、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办结时限
1.即时办结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2.电子税务局
注意事项
1.通过网络办理,可以实现“一次都不跑”。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4.纳税人应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及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人可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开通委托划缴税款业务,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和跟踪查询。
6.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7.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8.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办理该事项的人员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