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聂爱桃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案件名称 聂爱桃在建设西路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为
决定书名称 五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五城执罚决字【2020】第7052号
处罚金额 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3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 2020年6月2日,聂爱桃在建设西路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