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温鹏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执法主体名称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案件名称 | 温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 ||
决定书名称 | 五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决定书文号 | 五城执罚决字【2020】第2028号 | ||
处罚金额 | 贰仟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7 | ||
处罚类型 | 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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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法规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0年6月3日,温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 ||
处罚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