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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
来源: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30 10:23 作者: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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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及药品安全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用品质量安全,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期间,对零售(连锁)药店进行药品安全检查及疫情防控督查。

要求各经营主体每日做好日常消杀,上岗佩戴口罩,开展每日安全自查。要求其对进店人员进行扫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并查验码、督促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同时对进店人员14天行程情况予以登记。对有体温超过37.3℃及高中风险地区往来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及疾控中心,并要求其暂停留于临时隔离区等待社区安排,同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要求其对四类药销售进行实名登记并上报至内蒙古预警监测系统。四类药销售严格执行进、销、存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共督查36家零售药店,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发现一家药店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其进行停业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药店“哨卡”疫情监测作用,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疫情防控用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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