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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五原县村级(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社会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6-26 16:46 作者:社工部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实施意见》(厅发〔202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梳理、编制了《五原县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附件1)《五原县村级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附件2)《五原县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附件3)和《五原县社区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附件4),现予以公布。

附件:

1.五原县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

2.五原县村级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

3.五原县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

4.五原县社区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

中共五原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

五原县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

类别

履责事项

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政治组织类

1.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主张。

3.讨论和决定村级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办事处)党委报告。

4.领导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6.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群众。

7.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自我管理类

8.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

9.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加强生产服务协调。

10.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依法管理属于农牧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11.引导村民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12.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13.教育引导村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类别

履责事项

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自我管理类

14.建立村务档案,做好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15.做好民间纠纷调解。

16.健全和落实村议事协商决策制度。

17.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18.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19.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农牧民开展自救互救。

20.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1.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当地的信访事项。

23.督促动员引导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普及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信访工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自我教育类

2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义务。

25.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6.对农牧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7.组织农牧民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自我服务类

28.根据需要编制并实施建设规划,兴办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9.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30.定期评定基本农田地力等级。

31.配备机电井管理人员,划定地下水管护责任区,对所辖农业机电井实行网格化管理。

32.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等情形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3.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4.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做好妇女关爱工作。

35.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组织和扶持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36.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进行法治教育。

37.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38.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9.做好集体土地的发包工作;珍惜并合理利用黑土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护黑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黑土地的行为。

40.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情形的,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

41.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2.组织农牧民参与农村牧区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43.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44.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5.按照征兵政治审查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46.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7.为返乡、入乡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

48.组织辖区农牧民、居民和单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9.动员和组织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征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自我监督类

50.开展村民主评议。

51.开展村务公开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附件2

五原县村级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

类别

协助工作事项

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经济类

1.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2.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3.协助乡镇政府、办事处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4.协助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土地调查、农业普查等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社会类

5.协助搞好社会治安,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6.协助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7.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和申报公示等工作。

8.协助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9.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0.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1.协助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12.协助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13.协助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14.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工作。

15.协助政府及公安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16.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7.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8.协助乡镇政府、办事处调查、登记辖区内老年人的信息,收集反映养老服务需求及意见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

附件3

五原县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

类别

履责事项

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政治组织类

1.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主张。

3.讨论和决定社区重要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工委报告。

4.领导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社区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6.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群众。

7.领导本社区的社会治理。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自我管理类

8.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

9.支持和组织居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加强生产服务协调。

10.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依法管理属于居民集体所有财产。

11.引导居民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12.遵守并组织实施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

13.教育引导居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类别

履责事项

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自我管理类

14.建立居务档案,做好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15.做好民间纠纷调解。

16.健全和落实社区议事协商决策制度。

17.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18.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19.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20.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1.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当地的信访事项。

23.督促动员引导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普及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信访工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自我教育类

2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推动居民履行法定义务。

25.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6.对居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7.组织居民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自我服务类

28.根据需要编制并实施建设规划,兴办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9.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30.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等情形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1.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2.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做好妇女关爱工作。

33.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组织和扶持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34.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进行法治教育。

35.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36.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7.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情形的,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

38.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39.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40.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4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2.按照征兵政治审查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43.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4.为返乡、入乡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

45.组织辖区居民和单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6.动员和组织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征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自我监督类

47.开展社区民主评议。

48.开展居务公开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附件4

五原县社区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

类别

协助工作事项

主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依据

经济类

1.协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2.协助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土地调查、农业普查等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社会类

3.协助搞好社会治安,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4.协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做好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5.协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6.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和申报公示等工作。

7.协助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8.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9.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0.协助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11.协助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12.协助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13.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工作。

14.协助政府及公安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15.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6.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7.协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调查、登记辖区内老年人的信息,收集反映养老服务需求及意见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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