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关于选拔优秀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吸引五原县在外优秀人才回归,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选拔优秀人才到五原县工作。
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内五原县以外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在选拔范围,其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在选拔之列)在编在岗人员(不含48号工勤人员),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拥有五原县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五原县户籍的。
3.五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县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公务员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下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4.事业单位人员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
5.如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因特殊情况需放宽年龄、学历等方面条件的,由五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选拔。
6.选拔人员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且在五原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未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编制、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中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入口材料有问题的;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6.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确定等次的(新考录人员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办理调动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岗位安排、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等程序实施。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五原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工作报名表》(附件1),并按照《五原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在报名时限内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命名为“姓名—人才回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五原县委组织部人才研究室(邮箱:nmwyrcyjs@163.com,联系人:周明月,联系电话:0478-5211759);事业单位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rsj4321@126.com,联系人:任艳,联系电话:0478-5236629)。报名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由五原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三)岗位安排。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拟选拔人员本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岗位安排。如同一岗位申请人员较多的,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选拔。因编制等因素暂时不能引进的,由五原县组织、人社部门纳入选拔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
(四)考察。由五原县各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拟选拔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参加工作方式等材料进行审核。
(五)体检。拟选拔人员按照规定时限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调动入职。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15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五原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五原县委组织部
五原县委编办
五原县人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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