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五原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区域集中回收中心 |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联丰村 |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
内蒙古佳境环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4482.5㎡,主要建设1座全封闭钢结构仓库,占地面积为1950㎡,主要用途为打包和储存农药废弃包装物,设计最大暂存量约60吨。本项目总投资为278.6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1.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仓库配备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用于抑尘。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取设置隔声罩壳,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站内的垃圾箱,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 5.仓库地面及裙角、导流沟、集液槽应急事故池、以及站内道路必须做防渗漏处理措施。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我局委托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