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五原县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全国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自查。自查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农牧业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农场)配合组织实施。对有设施农业的乡镇(农场)进行全覆盖自查,逐个入园入棚,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排查设施农业用地的各类问题,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填写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调查表。
(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等严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三)完善监管。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农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纠正整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完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及其用地监督管理的办法建议,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底前)
建立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印发《五原县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排查清理阶段(9月初至9月底)
认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上报。配合市级做好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核查和自治区督导调研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三)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12月1日前)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及自治区、市级提出的分类整治政策,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认真推进查处和整改纠正工作。
(四)完善监管(12月15日前)
总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提出完善设施农用地监管以及构建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县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为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广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韩俊义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东 政府办主任
姬玉林 政府办副主任
马振昌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会副主任
白永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永刚 农牧业局局长
张德华 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培才 发改局局长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王 栋 公安局副局长
李雪琴 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农场)、丰裕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刚兼任,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整改方案、政策建议以及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农牧业局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所有设施农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摸底,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排查设施农业用地的各类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负责纠正整改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财政局负责对全县设施农业项目资金、补贴资金进行统计核实,建立资金使用、补贴台账;对套取设施农业补贴资金进行追缴。发改局负责研究制定设施农业发展产业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公安局协助做好违法违规设施农业用地整改工作。旅游服务中心协助做好设施农业用地违法违规建设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整改工作。各乡镇(农场)、丰裕办事处配合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排查摸底和整改工作。监委会负责对清理整治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敷衍整治的进行约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规违纪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宣传部负责做好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宣传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实现保护耕地与发展设施农业共赢。同时,对清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要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标本兼治,规范管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建立推动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设施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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