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关于个旗县区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式,于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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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关于个旗县区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式,于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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