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市分站对五原县隆兴昌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新隆)水源进行监测,该水源地为地下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隆兴昌镇水源地自来水厂进水口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全分析指标9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93项指标中,除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钠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浑浊度超标是因盐分高所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钠超标属于自然本底值偏高。监测结果见附表。
附件:
附表:2024年下半年五原县隆兴昌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新隆)水源水质监测结果.pdf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