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继茂15047893869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源通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西3km
6.项目建设内容:针对焙烧运行参数、萃取工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进行技改,不涉及新建筑物的建设,不新增占地。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继茂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办事处玻璃厂北
联系电话:15047893869
电子邮箱:WYrunzexitu@163.com
传真:0478-5582866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