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纳税
    避坑指南!印花税的6大误区你了解吗?
    来源: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15:30 作者:办公室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误区一

    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为印花税的应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列举的应税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误区二

    合同必须要贴上印花税票才算实际缴纳了印花税

    纠正

    印花税可通过粘贴印花税票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完税凭证等方式缴纳。

    误区三

    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具体金额,无需缴纳印花税

    纠正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误区四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可以退税

    纠正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因合同无效、撤销或协商解除等情形未履行的,已缴税款不予退还。

    误区五

    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之后,往后每年仍然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纠正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误区六

    有印花税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当期未发生实际业务,不需要申报印花税

    纠正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抓紧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填报这些报表
  • 下一篇: 合规纳税小课堂丨合规管理帮企业有效防范涉税风险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互动交流>>政策问答库>>纳税
    避坑指南!印花税的6大误区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5-05-30 15:30

    信息来源:税务局

    误区一

    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为印花税的应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列举的应税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误区二

    合同必须要贴上印花税票才算实际缴纳了印花税

    纠正

    印花税可通过粘贴印花税票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完税凭证等方式缴纳。

    误区三

    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具体金额,无需缴纳印花税

    纠正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误区四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可以退税

    纠正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因合同无效、撤销或协商解除等情形未履行的,已缴税款不予退还。

    误区五

    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之后,往后每年仍然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纠正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误区六

    有印花税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当期未发生实际业务,不需要申报印花税

    纠正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