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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文物保护中心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积极进行中 特邀广大群众提供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文物保护 人人有责
来源: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0:29 作者: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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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情况,这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加强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以及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普查有助于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文物普查 探寻历史的足迹

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的定义和区别

五原博物馆现有1100余件(套)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4件。

五原县辖区内共有20处文物保护单位暨不可移动文物,其中,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分别为王同春墓、蔡家地城址及周边墓葬群、五份桥城址及周边墓葬群、五原战役抗日烈士陵园、隆兴昌万字会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五原誓师会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包括宝圪岱庙、海子堰拉僧庙、锦旗敖包(乌兰巴拉格思敖包)、隆兴昌清真寺旧址、东里长壕汉墓、永丰墓群、二黄河四闸、义和渠、魏家圪旦遗址、基督教堂(隆兴昌中华耶稣堂)、二份子墓群、虎先生村四大股庙、隆兴昌电影院旧址、西土城遗址。

文物普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文物普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对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调查,复查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涵盖普查对象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征集五原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一、征集范围

五原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一切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古文化遗址:主要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中遗留下来的痕迹。一般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窑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

2.古墓葬:主要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一般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

3.古建筑:主要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一般包括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学堂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建筑、工商业建筑设施)、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天文观测建筑)、寺观塔阁(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池塘井泉等类型。

4.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一般包括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类型。

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一般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址)、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6.其他:主要指文化景观,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四、征集要求

为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推进,请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名称、年代、照片及联系方式等。

五、线索反馈方式

电 话:0478-5220886五原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

张 路:1504859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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