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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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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5-0005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1-20
文号: 五政发〔2025〕6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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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流程和实操指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财政奖补资金高效、透明、规范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0〕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五原县实际项目管理经验与现状,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项目议事程序

(一)议事组织与监督

1.组织召集:项目议事应由村两委或国有农牧林场管理机构组织召集,充分尊重农牧民主体地位,确保议事过程由农牧民自主决策,严禁任何形式的越权代劳决策。

2.乡镇职责:乡镇承担指导把关与协助组织的角色,监督议事过程,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农牧民意愿得到真实反映。每次议事会议均应有乡镇代表出席并记录。

(二)议事成果要求

1.会议记录:形成并保存《农牧民议事会议记录》,详细记录项目资金预算、建设内容、资金筹集计划、农牧民参与筹资筹劳的具体方案(符合县农经部门规定和报送要求)、项目建成后的管理维护责任主体等关键信息。

2.表决记录:农牧民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农牧民表决记录》,严禁代签,确保表决结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监督小组:组建项目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包括3名农牧民代表、1名乡镇(国有农牧林场)项目主管及1名技术主管,以保障监督的全面性与专业性。

4.现场照片:拍摄并保存议事现场照片,自动记录拍摄时间、地点,清晰展现农牧民签字及会议场景,作为系统上传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示与资料准备

1.公示制度:项目决策、招投标、决算等关键信息需统一在全县三资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议事主体监督。

2.资料准备:乡镇向财政局提交项目申报前,必须确保已完成上述完整的议事流程及资料准备工作。

二、乡村项目申报

(一)村级申报

议事完成后,由村三委负责人与乡镇参会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提交《农牧民议事会议记录》《农牧民表决记录》《项目预算表》《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地点卫星定位数据)等至乡镇主管部门。

(二)乡镇审核

乡镇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提交领导研究,结合乡镇规划与用地审批情况,形成项目规划并录入管理系统。涉及需水利、交通、林草、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电力等部门审核或备案的项目,乡镇要及时上报并取得审查意见或备案。项目规划经乡镇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局。同时,针对每个项目制定《项目绩效表》,并在项目获批后完善乡镇级绩效表。乡镇对项目申报的程序、资料要严格把关,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涉及其他项目资金建成的项目,未达到质保期限损坏,不得列入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申报重建。

三、市县财政审定和批复

县财政局在现场了解各乡镇申报项目基础上,依据上级资金补贴、本级预算及全县项目规划,综合县委、县政府指导意见,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规模与具体项目规划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审核批复后,再行批复各乡镇,并制定全县项目绩效。

四、乡镇项目管理

(一)开工准备。完成财政审批、部门审核、资金筹集、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明确质量监督与监理单位职责,村两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所有准备事项录入系统后,由乡镇批准开工。

(二)项目变更。项目批复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预算变更幅度在10%以内的,可直接通过决算审核一次性调整;预算变动幅度较大、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需由乡镇报县财政局申请取消立项。乡镇、项目村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提高标准和投资规模。

(三)筹资管理。项目村要为筹资人出具符合县农经部门规定的筹资票据,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群众出劳情况详细登记备查。筹资未到位前,不得申请奖补资金。

(四)招投标与询价。达到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未达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乡镇可自行选择施工单位,建议通过技术咨询、询价比价做好质量和成本控制。

(五)合同管理。合同条款应明确建设内容、金额、技术质量要求及资料收集等要素,订立三方合同,确保村两委全程参与和监督,提升合同执行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六)施工管理。在施工管理环节中,要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实施全方位、多阶段的质量监管制度。确保每个施工阶段都经过严格的质量监管,并留存详尽的照片与记录,以此构建工程质量可追溯的坚实基础。个别项目必要时(技术管理难度大,乡村缺乏胜任技术管理力量有技术管理风险)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

(七)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估。项目竣工后,乡镇应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村两级项目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依据项目方案、合同条款、监管记录及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与资料复核,确保项目各项指标达标。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项目实施单位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范围要涵盖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建设内容的完整性、责任划分的明确性、质量与安全的保障度、目标达成的有效性,以及议事主体的满意程度等多维度指标,确保项目评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验收合格后,乡镇需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核验申请,财政部门将对项目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八)项目结算审核。经财政部门复核合格后的项目可以开展结算审核。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由财政局根据项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结算审计审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详细的审计审核报告,审计审核报告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核咨询机构要保证结算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共同维护项目结算审核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确保审计审核结果公正、客观。财政部门要委托审计部门或其他三方机构对第三方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作为对第三方审核机构工作评价和相关项目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违规审核项目,财政部门将追回奖补资金,并协同住建、审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方。违规的第三方审核咨询机构将被扣减工作经费,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财政局、审计局。

(九)项目财务管理。根据项目预算与进度,有序拨付财政奖补资金。依据验收结果、绩效评估和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最终结算。县财政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统一结算制度,结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出批复乡镇额度。项目结算后,需编制决算表并按规定公示。

乡镇应设立项目专账,核算全部项目资金,设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账目清晰、手续完备、收支合规。与施工方结算项目资金时,需预留投资额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十)项目标识设立。乡镇应督促施工方在项目建设中及时、规范设置项目标识。标识应与项目主体设施相协调,若无法一体设置,各乡镇可统一制设,分项目计入项目投资成本。标识上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批复文件保持一致。

(十一)项目资产交接与管护责任。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项目资产交接手续。在资产交接完成前,乡镇政府需承担项目管护责任;交接完成后,根据受益主体和产权归属确定管护主体,纳入三资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同步明确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十二)强化项目档案管理。财政局统一建立项目档案目录和表格模板,作为必备的档案保存要求。在此之外,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保存的重要项目资料也要一并归档。各乡镇要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与可追溯性。档案归集完整后按要求向县财政报送项目电子档案。

五、系统动态同步管理

按自治区项目管理系统动态管理要求,需要录入管理系统的各项资料,各乡镇要分阶段、按进度及时完成系统项目建设信息录入。

六、项目管理经费

为确保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将从县级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中专项划拨项目管理经费,并按批复实施的项目数量(每个项目平均5000元)和绩效考核结果折算系数下达至各乡镇。该经费专项用于项目规划申报、查勘验收、档案管理、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必要的管理支出,严禁挪作他用。不合格项目不安排项目经费。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其解释权归五原县财政局所有。各乡镇(建沣农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

附件:附件1:2024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目录.docx

附件2: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会议记录表 .xlsx

附件3:2024五原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表.xls

附件4: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嘎查村民表决记录附表.xlsx

附件5: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公示表(建设前).xlsx

附件6: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公示表(评审后).xlsx

附件7: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项目负担办审批方案.docx

附件8: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筹资分解到户表.xlsx

附件9: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合同书.docx

附件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11: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开工备案报告.docx

附件12: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记录.xlsx

附件13: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初验表.xlsx

附件14: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xlsx

附件15:五原县财政局项目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16: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固定资产移交表.xlsx

附件17: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议事及申报实施流程.xls

附件18: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支付流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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