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五原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7:53 作者:统计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五原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五原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博物馆四楼423办公室,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245898,电子邮箱:bmwytj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新中国成立 76 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化之年,也是实施 “十四五” 规划的收官决胜之年、衔接 “十五五” 规划的关键衔接之年。五原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锚定 “以人民为中心” 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统计核心职能,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突出统计数据发布、政策解读、监测分析成果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的统计赋能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以精准公开助力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提质增效,为高质量收官 “十四五” 规划、平稳衔接 “十五五” 发展、推动五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修订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安全。

二是强化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计划》和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规范发布月度、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全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有效提升了统计数据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我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及归档等各环节实行标准化、闭环式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五原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初审、综合复审、法规终审”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安全。落实公文与信息公开同步审核,健全信息公开台账,强化日常动态维护。同时,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保障信息发布有序、更新及时、归档完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已建立常态化的统计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向社会发布系列统计信息,提供最新进度数据,全面展示全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监督渠道、电子邮箱,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督查范围,定期开展自查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数据解读的深度和形式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新媒体和可视化技术解读数据的能力需加强。二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动态类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数据解读创新。围绕经济社会热点和公众关注焦点,策划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统计解读方式,丰富图解、短视频、直播等解读形式,增强解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二是提升主动公开时效。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尤其是重要统计数据第一时间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