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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09:36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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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将五原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五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wuyuan.gov.cn/zfxxgknb/)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五原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522办公室,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230124,电子邮箱:wyxs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4年底通过五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条。其中公开五原县司法局2023年度决算和2024年部门预算2条、县委依法治县秘书股8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共发布信息2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信息2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2条、公律股2条、法律援助中心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司法局依申请公开由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截止2024年年,暂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保证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局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落实拟文股室-分管领导-局领导三级审核制,明确审查程序,加强内容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五原普法之窗”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完善公众号的同时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法治领域重要政策法规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单位实绩考核,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县司法局组织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线上新媒体培训,为新媒体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方面

五原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将有关内容及时上传五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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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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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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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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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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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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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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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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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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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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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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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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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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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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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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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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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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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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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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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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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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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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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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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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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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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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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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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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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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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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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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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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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导致公众参与度较低。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不强,部分群众认为政府信息与自己无关,缺乏主动获取信息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规定、机构设置、行政职能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做好法治领域重要政策法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办理程序,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法治五原”建设保驾护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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